習近平: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説明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0-28 18:1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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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0月28日電

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説明
習近平    

    受中央政治局委託,我就《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起草情況向全會作説明。

    一、關於全會決定起草背景和過程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後,中央即著手研究和考慮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議題。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頂層設計,實現這個奮鬥目標,落實這個頂層設計,需要從法治上提供可靠保障。

    黨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到2020年,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斷提高,人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提出,建設法治中國,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全面貫徹落實這些部署和要求,關係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關係落實全面深化改革頂層設計,關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長遠發展。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要求。要推動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不斷開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就必須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從法治上為解決這些問題提供制度化方案。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一貫高度重視法治。1978年12月,鄧小平同志就指出:“應該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訴訟法和其他各種必要的法律,例如工廠法、人民公社法、森林法、草原法、環境保護法、勞動法、外國人投資法等等,經過一定的民主程序討論通過,並且加強檢察機關和司法機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黨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強調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黨的十六大提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黨的十七大提出,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強調要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黨的十八大強調,要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依法治國,強調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進程,強調堅持黨的領導,更加注重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新形勢下,我們黨要履行好執政興國的重大職責,必須依據黨章從嚴治黨、依據憲法治國理政;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領導人民執行憲法和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真正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

    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我們黨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關係我們黨執政興國、關係人民幸福安康、關係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略問題,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方面。我們要實現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一系列戰略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就必須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上作出總體部署、採取切實措施、邁出堅實步伐。

    基於這樣的考慮,今年1月,中央政治局決定,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重點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問題並作出決定。為此,成立由我任組長,張德江同志、王岐山同志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兩位省裏的領導同志參加的文件起草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領導下進行文件起草工作。

    1月27日,黨中央發出《關於對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問題徵求意見的通知》。2月12日,文件起草組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文件起草工作正式啟動。2月18日至25日,文件起草組組成8個調研組分赴14個省區市進行調研。

    從各方面反饋的意見和實地調研情況看,大家一致認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問題並作出決定,意義重大而深遠,符合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需要和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期盼。大家普遍希望通過這個決定明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深刻闡明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係等法治建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針對法治工作中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提出強有力的措施,對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作出頂層設計。

    文件起草組在成立以來的8個多月時間裏,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開展專題論證,反復討論修改。其間,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召開3次會議、中央政治局召開2次會議分別審議全會決定。8月初,決定徵求意見稿下發黨內一定範圍徵求意見,包括徵求黨內老同志意見,還專門聽取了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負責人和無黨派人士意見。

    從反饋的情況看,各方面一致認為,全會決定直面我國法治建設領域的突出問題,立足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實際,明確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總目標、基本原則,提出了關於依法治國的一系列新觀點、新舉措,回答了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係等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對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作出了全面部署,有針對性地回應了人民群眾呼聲和社會關切。各方面一致認為,全會決定鮮明提出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大論斷,明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性質、方向、道路、抓手,必將有力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

    在徵求意見的過程中,各方面提出了許多好的意見和建議。中央責成文件起草組認真梳理和研究這些意見和建議。文件起草組對全會決定作出重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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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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