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織越密的“天網”——從三維角度看反腐零容忍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1-21 11:26 來源: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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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是一場輸不起的鬥爭。中央領導同志多次強調,要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老虎”“蒼蠅”一起打,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

  黨的十八大以來,正風反腐的顯著成效有目共睹,對腐敗分子的高壓態勢持續保持。在這場輸不起的鬥爭中,我們黨零容忍的態度究竟有多堅決?

  X軸:時間

  反腐沒有“退休”時,“平安著陸”言之太早

  有媒體近日報道,今年以來廣東省紀委通報查處的退休官員中,僅廳級幹部就有10人。

  而在更早一些的10月11日,退居二線已達8年之久的江蘇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少麟被查的消息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後也曾引起強烈反響。

  曾幾何時,在一些貪腐官員的心中,退休便意味著“平安著陸”:只要在位時沒有東窗事發,退休後便可頤養天年。

  這種畸形的心態直接導致了官場上的“59歲現象”——有些官員想趕在退休前“瘋狂撈一把”,退休後拍屁股走人。

  而如今,在零容忍的反腐高壓態勢下,“退休等於平安著陸”的黃粱美夢不堪一擊。

  有評論指出,幹部可以退休,反腐沒有“退休”時。法治社會,退休不代表過了法律的追溯時效。只要“屁股”不乾淨,退休照樣會被追究。

  隨著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案件線索的“大起底”,以及巡視工作的不斷加強和完善,一批退休官員進入辦案人員的視野。

  據不完全統計,黨的十八大以來,退休或退居二線的被調查官員僅副省級及以上便有郭永祥、陳柏槐、陽寶華、徐才厚、周永康、趙少麟等人。

  與此同時,從部委到地方,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頻頻查處退休貪官,持續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

  “一個個退休官員被查的案例表明,過了退休這道線並不意味著‘平安著陸’。隨著反腐走向深水區,退休不等於進入‘保險箱’,不能享有法外豁免的特權。”中央黨校教授林喆説。

  Y軸:地點

  加強國際追逃追贓,消除腐敗避風港

  11月16日,在澳大利亞舉行的二十國集團領導人第九次峰會發表公告稱:“我們核準支持增長和抗風險的《2015—2016年G20反腐敗行動計劃》。我們正採取行動建設反腐敗合作網絡,包括加強司法互助,返還腐敗資産,拒絕為腐敗官員提供避罪港。”

  而在此前結束的APEC北京會議周裏,亞太經合組織成員經濟體通過了《北京反腐敗宣言》,APEC反腐敗執法合作網絡也正式運行。

  這一系列舉措釋放的信號強烈且清晰:一些貪官外逃目的地將不再是腐敗避風港。

  就在今年1月召開的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不能讓國外成為一些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腐敗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們追回來繩之以法。”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這次全會所作的工作報告中也明確指出,加大國際追逃追贓力度,決不讓腐敗分子逍遙法外,給妄圖外逃的腐敗分子以震懾。

  近年來,各地不時爆出大小貪官外逃的消息,其轉移境外的不菲財産更是頻頻觸動公眾的神經。如今,在國內反腐高壓態勢下,有人擔心,是否會有更多的貪腐官員將不當得利轉至境外,甚至引發一股“外逃潮”?

  “不管腐敗分子跑到哪,跑出去多久,我們都要一追到底,將其繩之以法……”10月10日,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負責人黃樹賢在接受採訪時表示。

  就在同一天,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外交部等四部門聯合發佈了《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2014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自動投案。

  此前,中央紀委召開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座談會,並在機關內部整合成立國際合作局;公安部部署開展“獵狐2014”行動;最高檢部署開展為期半年的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

  截至11月17日,僅“獵狐2014”專項行動便在開展110多天時間裏從56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在逃經濟犯罪嫌疑人288名,緝捕數遠超去年全年總和。其中,抓獲潛逃10年以上的21人,從美國、加拿大等發達國家抓獲84人,有126人投案自首。

  Z軸:人物

  從官員本人到其配偶、子女等身邊人,零容忍統統適用

  7月29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的一條消息在國內外引起強烈反響:《中共中央決定對周永康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這正是習近平總書記去年1月在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所講的一句話的最好注解:“不論什麼人,不論其職務多高,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決不是一句空話。”

  一方面,不管是多大的“老虎”,只要以權謀私、貪贓枉法,都難逃被打落馬下的結局;另一方面,不管是官員本人,還是配偶、子女等身邊人,只要利用官員手中的權力牟私,都必將被追究問責。

  10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原鐵道部副總工程師、運輸局局長張曙光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張曙光因受賄4700余萬元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張曙光除了自己直接收受賄賂外,還多次通過情婦羅某收受財物。羅某因涉嫌犯罪也已被立案調查。

  “‘身邊人’成貪腐暗道重災區,屬於腐敗變異的新形式,是由單兵作戰變為家庭、家族、利益團體參與。”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偉東認為,隨著反腐力度不斷加大,非正常利益往來的花樣越來越多,越來越隱蔽,且科技含量變高。

  9月4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淄博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原黨委書記張洪亮一案作出終審判決:張洪亮因犯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本案的最大特點是,除了張洪亮本人以身試法外,其妻子、女兒、妻兄、妻弟、妻妹均牽涉其中,分別受到黨紀、政紀和法紀處分。

  如此“一人當官全家涉腐,一人落馬牽出全家”的現象並非個例。縱觀近來落馬的貪腐官員,不少案件都存在“家人涉腐”的問題。

  在持續保持的反腐高壓態勢下,“零容忍”的態度不僅只針對領導幹部本人,對其身邊人同樣適用。(記者 王少偉)

 

責任編輯: 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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