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1日電 根據教育部網站21日消息,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適時派出北方地區中小學校冬季取暖專項督導組進行實地督導,並形成國家專項督導報告。 日前,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於開展北方地區中小學校冬季取暖專項督導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對涉及冬季取暖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山東、河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8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開展中小學校冬季取暖專項督導。 《通知》要求,相關省(區、市)將結合本地實際開展自查,主要涉及各地中小學校冬季取暖工作的制度建設和責任落實情況,取暖資金劃撥和使用情況,校舍門窗安裝完好情況,取暖物資準備情況,暖氣、煤爐等取暖設施設備的購買、更新、裝配、運轉情況,取暖的安全防範、安全教育等,重點是農村偏遠地區中小學校、寄宿制學校的冬季取暖工作。對於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各地將提出明確整改要求,督促及時整改,並將整改情況及時上報。 據了解,去年11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第一次針對北方地區中小學校冬季取暖工作組織開展了大規模的專項督導,收到了良好效果。今年的專項督導將進一步推動各地做好中小學校冬季取暖工作,確保廣大師生溫暖、安全過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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