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議通過《浙江省綜合治水工作規定》 今天,浙江省政府舉行第38次常務會議。會前,浙江省長李強與副省長、省政府顧問、省政府秘書長等常務會議成員和列席會議同志,認真聽取浙江省法制辦主任孫志丹解讀《立法法》。 這是浙江省政府領導首次在常務會議前集體學法。會前學法,也將成為浙江省政府常務會議的新常態。浙江省政府研究決定,今後,浙江省政府常務會議建立集體學法制度。這是浙江省政府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三屆六次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 對此,李強在“學法課”前開宗明義:強化法治思維。他説,在法治時代,看一個領導幹部是否稱職,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看有沒有法治意識、具不具備法治能力、能不能堅持依法辦事。浙江省政府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守法用法,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作出貢獻。 會議審議通過《浙江省綜合治水工作規定》。李強指出,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浙江省委的決策部署,高度重視、落實責任、科學施策,進一步提升治水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水平,保障“五水共治”依法、全面、深入、持續開展。該規定著眼于構建科學治水、依法治水、全民治水、長效治水的工作格局,要求各級政府制定治水規劃或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責任,強化工作保障和責任落實;實施治水工作“河長制”,強化督促檢查;同一流域相鄰的有關市縣政府應建立治水協商協作機制,共同做好相關工作;綜合運用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形成有利於推動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治水、注重源頭管控的治水工作機制。(記者 王國鋒)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