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法規·綜合協調·市場秩序
——旅遊法執法檢查突出三大問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2-22 18:1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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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22日電(記者 徐硙)購物場所改頭換面成了景區,被一日遊的“黑車”“黑導”欺騙不知到哪投訴,買完門票進門後發現繼續參觀還需另付費……

旅遊法實施已經有一年多的時間,但上述問題還在一些地區存在。22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指出,旅遊法頒布實施開局良好,但在配套法規完善、綜合協調機制建設、市場秩序治理等方面還存在問題。

報告顯示,旅遊法頒布實施十分及時,開局良好,取得了初步成效。旅遊市場秩序有所好轉、旅遊服務水平有所提升、旅遊市場規模有所擴大、旅遊産業有所發展。統計結果顯示,今年前三季度國內旅遊27.29億人次,同比增長10.8%;出境旅遊8544萬人次,同比增長16.7%;旅遊總收入2.46萬億元,同比增長14.9%。同時,旅遊法實施以來,各級旅遊部門共開展旅遊市場檢查1.5萬餘次,檢查旅遊企業約6萬家,檢查導遊約4萬人次,對違反旅遊法相關規定的旅遊經營者和從業人員進行了處罰。

同時,旅遊法的實施從檢查情況看還存在一定問題。報告指出,一是配套法規制度建設還沒及時跟上。旅遊法規定的旅遊規劃執行評估、景區開放、景區流量控制、安全風險提示、高風險旅遊項目等關鍵性制度,尚未制定配套法規規章。現行法規規章一些內容與旅遊法規定不一致的,尚未及時修改。二是旅遊綜合協調體制機制運行還不到位,從機制運作看不少還屬於臨時性、突擊性,各地旅遊聯合執法多數還沒有形成規範化、常態化、制度和的運行模式。三是旅遊市場秩序中的突出問題還沒有根本好轉。不法人員從事旅遊經營等在一些地方時有發生;一些地方過分依賴“門票經濟”,門票價格偏高,一些景區通過增加另行付費項目、捆綁銷售等方式變相漲價;大量導遊未能與旅行社簽訂勞動合同,導遊合理的薪酬機制仍未形成。此外,旅遊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的矛盾還比較突出、旅遊公共服務的能力和水平還有待提高。

針對存在的問題,報告建議,要進一步加大旅遊法普法宣傳力度,把旅遊法的宣傳普及作為法律實施的長期性基礎性工作;要加快完善旅遊法配套法規制度,完善配套制度;要進一步加強政府統籌和部門協調,樹立大旅遊的發展理念,切實完善各級政府的旅遊綜合協調機制職能;要進一步加強旅遊市場綜合整治和聯合執法,對旅遊市場上反映的突出問題必須加強聯合執法、綜合治理。此外,還要加快完善旅遊公共服務的薄弱環節,完善旅遊公共服務信息平臺,提高旅遊者出遊的舒適度和便利性。

責任編輯: 戚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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