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發佈實施意見要求,2016至2017年 日前,河北省政府印發《關於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的實施意見》。根據意見,2014至2015年,在全省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領域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示範試點。2016至2017年,全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範圍要覆蓋到全部適宜項目,形成投資、建設、運營的市場化體系和投資、補貼、價格等政策要素的協同機制。2018年,全省建立起比較完善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制度體系,確保公共服務水平和質量顯著提升。 意見明確,縣級以上交通、能源、市政、環境污染治理與運營、信息、文化體育設施、醫療和養老服務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資源環境、生態保護領域新建項目,須進行PPP模式適宜性的評估論證,優先選擇PPP模式運作。已建成項目,也可植入PPP模式,引入社會資本,通過項目租賃、重組、轉讓等方式對原項目進行升級改造或合作運營,盤活存量資産、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改善公共服務質量。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適宜以PPP模式運營的融資平臺公司存量項目,要大力推廣PPP模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提供公共産品和公共服務並獲取合理回報,減輕政府公共財政舉債壓力,騰出更多資金用於重點民生項目建設。 根據意見,試點起步階段以軌道交通、地下綜合管廊、城市供水、供暖、供氣、污水和垃圾處理、公共建築地下設施、公共建築節能、水環境治理、高速公路、醫療和養老服務設施等城市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領域為重點,優先選擇收費定價機制透明、有穩定現金流、市場化程度相對較高、投資規模相對較大、需求長期穩定的項目。 意見明確,河北省財政將根據全省PPP項目實施進展情況,安排專項資金,部分用於示範項目的前期費用補貼,部分用於成立風險池,為PPP項目融資提供增信支持。從2015年起,對城市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領域中運用PPP模式推進的新建項目,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優先予以資本投入等支持。有關部門在規劃選址、項目審批、土地供應、環評審批、節能評估審查等方面要對PPP項目予以優先支持。(記者劉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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