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精簡審批事項規範仲介服務實行企業投資項目網上並聯核準制度的工作方案》,部署從改革創新制度入手,精簡前置審批,規範仲介服務,實行更加便捷、透明的投資項目核準制。 《工作方案》指出,2013年和2014年,國務院兩次修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大幅縮減核準範圍,下放核準權限,推進簡政放權,激發市場活力。但是,企業投資項目核準仍然存在前置審批手續繁雜、效率低下,依附於前置審批的仲介服務行為不規範、收費不合理等問題,根本原因是政府管理理念轉變仍然滯後,職能轉變不到位。深化改革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制度勢在必行、刻不容緩。 《工作方案》明確了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制度改革的6項重點任務。一是清理。按照“五個一律”的原則,抓緊對正在實施的前置審批及其仲介服務進行一次徹底清理,更大程度方便企業投資。對屬於企業經營自主權的事項,一律不再作為前置條件;對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為前置條件的,一律不再作為前置審批;對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前置條件,除確有必要保留的外,通過修法一律取消前置;核準機關能夠用徵求部門意見或者後續監管解決的事項,一律不再作為前置審批;除特殊需要並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外,一律不得設定前置性仲介服務和指定仲介機構。 二是確認。在摸清底數之後,該減的一定減到位、該歸併的一定要堅決歸併,除確需保留極少數前置外,其他審批事項與項目核準“並聯”辦理,最大限度地給市場放權和提高效率,最大程度地讓企業受益。 三是修法。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依法推進改革,對項目核準制度改革涉及的法規制度進行修訂調整,為改革順利推進提供法制保障。 四是公佈。統一公佈保留的行政審批和仲介服務目錄,凡未列入目錄的審批事項,自公佈之日起一律不得實施。 五是立法。推動出臺《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以行政法規形式鞏固改革成果,確立新的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制度。 六是建網。加快建設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既要實現中央層面“橫向聯通”,也要做到全國範圍“縱向貫通”,實現網上辦理、審批和監管,用“制度+技術”使權力運行處處“留痕”,剷除滋生權力腐敗的土壤。 《工作方案》明確,2014年底,要初步完成事項清理工作,公佈取消屬於企業經營自主權的前置手續;2015年6月底,制度建設的主要任務基本完成,平臺建設實現中央部門橫向聯通;2015年底,全面完成改革工作,實現投資項目網上並聯核準新機制,同時構建起縱橫聯動協同監管新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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