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對徵地程序和批後管理作出嚴格規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1-06 10:13 來源: 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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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廣西政府同意,日前,廣西國土資源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徵地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級政府完善徵地工作程序,加強徵地批後管理,切實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意見》強調,要完善徵地工作程序。徵地機構啟動徵地前期工作應報市、縣政府批准,然後按規定做好告知、調查結果確認、聽證以及預付徵地補償費等工作;嚴格依據徵地前期準備階段調查確認結果,按照相關規定的要求組卷,逐級上報審批;要做好兩公告一登記、按規定向被徵地單位和農民足額支付有關費用、依法依規開展拆遷工作等。

記者了解到,《意見》特別要求各地加強徵地批後管理,切實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一是建立徵地補償標準定期調整機制。全區徵地統一年産值標準和綜合區片地價實行定期調整,每3年更新一次,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由當地政府及時更新調整並依法公佈執行。依法經自治區政府及國務院批准的用地,其徵地補償標準一律按公佈的新標準執行。二是規範徵地補償費的使用與管理。必須依法足額和及時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青苗)補償費,徵地補償費收支情況應通過村務公開欄、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等形式予以公開,接受民主監督。三是做好被徵地農民安置工作。切實解決好被徵地農民養老、醫療、最低生活保障等問題。積極探索完善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相銜接。拓寬安置方式,以農業生産安置、留地安置、重新擇業安置、入股分紅安置、異地移民安置等途徑安置被徵地農民,確保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記者 唐廣生通訊員 李欣松)

 

責任編輯: 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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