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認定“專車”服務屬非法營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1-09 08:14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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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認定“專車”服務屬非法營運
擅自從事約租車服務最高或罰10萬,租賃車也不得從事營業性道路運輸 

繼南京、上海和瀋陽之後,北京從1月開始大力打擊利用互聯網和手機軟體從事非法運營的社會車輛。一時間,“專車屬非法運營”的輿論此起彼伏。8日,廣州市交委正式認定“專車”服務涉嫌非法營運,宣佈將從嚴打擊。根據規定,私家車以約租車名義從事非法營運的,最高或罰10萬元,同時扣留車輛。

對於目前社會上不斷出現的各類互聯網“專車”服務,廣州市交通部門8日明確:所謂“專車”服務,實質上提供的就是《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中明確定義的“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而目前各“專車”所使用的車輛、司機均不具備合法的客運營運資格,涉嫌非法營運。

廣州交通部門表示,近年來,交通部門一直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省的有關管理規定,採取多項措施保證出租車行業的健康發展,向市民提供規範的出租車服務。同時也積極探索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和要求下,通過信息化方式進一步提高出租車服務水平。目前正研究做好約租車的相關工作,為市民提供多層次的出行服務。

廣州市交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凡利用私家車等社會車輛從事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的(包括利用手機APP、網絡、電話等各種手段預約經營服務的),可以統稱為“私租車”,均涉嫌非法營運,交通部門都會依法嚴厲處罰。目前,多個軟體提供的“私租車”服務,實際上就是變相為乘客提供非法的“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交通部門已在組織調查,蒐集相關證據,歡迎廣大市民配合開展監督和舉報。

廣州交通部門表示,將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出租(約租)經營活動,維護良好的運輸市場秩序。據介紹,根據今年1月1日實施的廣州市《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未經許可非法從事約租汽車經營活動,將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另按廣州現行規定,藍牌車非法營運最高可被處以10萬元罰款。(記者 成希)

 

責任編輯: 戚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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