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推出文化民生“施工圖” 新華社北京1月14日電(記者 周瑋)基本文化權益“兜底”“老少邊窮”成精準扶貧對象、鼓勵降低商演和電影票價、為群眾提供對路子服務、讓數字文化資源為智慧社區“點睛”……1月14日,中辦、國辦公佈《關於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 作為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關鍵性的制度設計,這份意見就像一張紮實的文化民生“施工圖”:任務明確,標準具體,進度明晰。按“圖”索驥,我們來看看公共文化服務新政對老百姓作出了哪些承諾。 百姓基本文化權益新政“兜底” 對百姓讀書看報、收聽廣播、觀看電視、觀賞電影、觀看演出、參加文體活動和免費使用公共文化設施等基本文化權益,政府明確了保障底線。 作為意見附件的《國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標準》,以表格的形式,一目了然:“為農村群眾提供數字電影放映服務,其中每年國産新片(院線上映不超過兩年)比例不少於1/3”“縣級以上設立公共體育場”“為每個縣配備用於圖書借閱、文藝演出、電影放映等服務的流動文化車”…… 標準是政府劃定的保障底線,重點是“兜”住百姓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的“底”。上海社科院研究員巫志南梳理出標準的三個特點:一是“提低”,充分體現對現有公共文化基礎薄弱、設施簡陋、資源匱乏、投入不足地區的有效提升。二是動態平衡,堅持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取各級政府經過努力能夠做到的“中準線”,力求在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與各級政府公共財政支付能力之間持續保持動態平衡。三是“不降高”,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較高地區應略高於國家標準,向當地人民群眾提供公共文化服務或富有當地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務。 “老少邊窮”成精準扶貧對象保障農民工留守家庭 顯然,“提高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命題的提出,就是因為目前地區之間、城鄉之間、人群之間公共文化服務並不均等。但改善文化民生、提高貧困地區群眾和特殊群體文化生活質量,又不能搞“一刀切”。 由是,意見提出,要明確老少邊窮地區服務和資源缺口,實行精準扶貧,並將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農民工、農村留守婦女兒童、生活困難群眾作為重點對象。 “關注這部分群體的文化需求,不僅僅是社會公平正義和文明進步的體現,也是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應有之義。”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助理兼政府研究所副所長楊永恒表示。 免費+優惠:鼓勵降低商演和電影票價 “免費”是意見中引人注目的關鍵詞: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公共博物館(非文物建築及遺址類)、公共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 免費之外,還要“優惠”。標準特別規定“未成年人、老年人、現役軍人、殘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參觀文物建築及遺址類博物館實行門票減免,文化遺産日免費參觀”。對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之外的文化服務項目,意見鼓勵以“優惠”價格提供,比如完善公益性演出補貼制度、支持藝術表演團體提供公益性演出,鼓勵在商業性演出和電影放映中安排低價場次或門票,鼓勵網絡文化運營商開發更多低收費業務。 巫志南認為,“免費+優惠”大大拓展了公共文化産品和服務的發展空間,也會培育和帶動文化消費市場。 政府為群眾公共文化服務“買單” 意見提出,建立健全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機制。在標準中就提出要採取政府採購等方式,為農村鄉鎮每年送戲曲等文藝演出。 “這一方面可以解決公共投入不足的問題,緩解公共服務領域的供需矛盾;另一方面也有助於在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引入競爭機制,引入私營部門的管理經驗,提高效能。”楊永恒如是解讀。 目前,文化部、財政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共同制定的關於做好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的意見和指導性目錄,已正式上報中央。 為群眾提供對路子服務將“選擇權”交給群眾 曾經,一些地方提供的書籍不對群眾路子、播放的電影不合觀眾口味,內容選擇上群眾既唱不了主角、也當不了裁判,“服務效能”更無從談起。 基於此,此次意見提出,建立群眾文化需求反饋機制,及時準確了解和掌握群眾文化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務提供目錄,開展“菜單式”“訂單式”服務。 巫志南認為,這是將“選擇權”交給群眾十分重要的一步,但更重要的是,在廣泛徵詢人民群眾意願的前提下,盡可能擴大“菜單”涵蓋範圍,在“菜”的來源上真正體現群眾的主導性和主體性。 工、青、婦、科等擁有大量公共文化資源的領域,也被納入視野,意見提出,“推動科技館、工人文化宮、婦女兒童活動中心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免費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 讓數字文化資源為智慧社區“點睛” 目前,互聯網滲透融合社會生活各領域和全過程已是不爭事實。如巫志南所説,主動積極應用網絡技術創新公共文化服務、提高服務效能是明智之舉,也是加快提高公共文化服務體現代化發展水平的必然選擇。 意見提出加快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建設的路徑:統籌實施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數字化圖書館博物館建設、數字農家書屋等項目,構建標準統一、互聯互通的公共數字文化服務網絡,在基層實現共建共享;鼓勵各地整合中華優秀文化資源,開發特色數字文化産品;加強推進數字文化資源在智慧社區中的應用,實現“一站式”服務。 鄉鎮文化站編制至少1人 公共文化服務的重心在基層,鄉鎮文化站是基層“樞紐”。但在不少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文化專幹不專、沒編制待遇低,有的文化站工作人員長期被抽調搞鄉鎮中心工作,文化站被迫常年關門,以至於出現“空氣站、牌子站、無人站”的怪現象。 顯然,“人”的問題是個突出問題。意見和標準明確,落實每個鄉鎮綜合文化站(中心)編制配備不少於1至2名,規模較大的鄉鎮適當增加。 “效能”成考評領導幹部政績的重要內容 一些地方缺乏文化自覺,“重經濟、輕文化”,單純追求GDP增長,對文化“説起來重要,幹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 意見的這條規定,就是要扭轉黨政幹部的文化政績觀:以效能為導向,制定政府公共文化服務考核指標,作為考核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的重要內容,納入科學發展考核體系。建立公共文化機構績效考評制度,考評結果作為確定預算、收入分配與責任人獎懲的重要依據。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我們期待各地結合各自實際,也扎紮實實地制定出詳盡的施工細則,把這份普惠文化民生的改革新政以工程進度臺賬的形式得以實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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