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職學生學籍號沿用義務教育階段所獲得的學籍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1-28 19:1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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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28日電 根據教育部28日在其官方網站發佈的《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學生學籍電子註冊辦法(試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在入校時,仍然按照“一人一號,終身不變”原則,沿用自己在義務教育階段所獲取的學籍號。

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負責人表示,“一人一號,終身不變”是指學生在全國學生信息系統中,無論哪個學習階段,都只有一個學籍號。目前,教育部已經制定了學籍號編碼規則,總的原則是以學生身份證號為基礎。對中職學生個體而言,對在義務教育階段已採集學生信息的,升入中職時仍沿用其已有的學籍號。而在義務教育階段未採集學生信息的,或其他原因沒有學籍號的,系統將按照上述編碼規則生成學籍號。學生畢業後升入高一級學校的,沿用該生已取得的學籍號。

據介紹,新生學籍電子註冊是學生學籍電子註冊工作的基礎,每年新生秋季學籍電子註冊截止時間為當年的11月20日,春季學籍電子註冊截止時間為當年的4月20日。新生報到後,中等職業學校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復查合格的學生通過學生系統為其建立學籍電子檔案,並提交上級學籍管理部門核準。學籍管理部門依照國家相關規定核準通過的學生方可取得學籍。

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負責人強調,國家規定學生在同一學習時段只能註冊和擁有一個學歷教育學籍。為確保學籍信息的準確,新生學籍電子註冊前,學生系統會自動在全國各個不同教育階段學生數據庫中進行比對查重,對信息重復的學生暫不予註冊。

責任編輯: 姚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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