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記者從浙江省政府法制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今年,浙江省將對改革開放以來的政府規範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並及時公佈繼續有效、廢止和失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目錄,如未被納入繼續有效目錄,將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據了解,2015年,浙江省將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大力削減審批事項,全面清理行政審批前置環節的技術審查、評估、鑒定、公證、諮詢等事項及收費,消除行政審批的灰色地帶,加強行政審批事項動態管理,探索建立行政審批事項動態目錄製,加大監督檢查和違法行為處置力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今後,重要政府立法項目由法制部門組織起草,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法規規章探索引入第三方起草評估機制,以防止立法工作中部門化傾向和爭權諉責現象。浙江省還將全面推行城鄉統籌的跨部門、跨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同時狠抓食品藥品、安全生産等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動態調整機制,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制度。(記者 黃宏 通訊員 朱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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