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發展改革委公開發佈《關於減免養老和醫療機構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確定於2015年1月1日起,對非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全額免徵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減半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免徵或減半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包括:土地閒置費、耕地開墾費、房屋所有權登記費、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和停車場易地建設費。 文件要求,天津市各區縣和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規定,對公佈減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不得以其他名目變相繼續收費。天津市各級財政、價格管理部門將加強檢查監督,對不按規定減免收費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此外,國家還規定,對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也應適當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同時對本地區出臺涉及養老和醫療機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全面清理,取消違規設立的各類收費。 從天津市發展改革委了解到,2014年,天津市已取消和停徵了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降低部分收費標準,減輕企業和市民負擔2.65億元。2015年天津市發展改革委在收費管理改革方面,還將探索創新收費管理辦法,建立健全事中事後監管方式。加強收費清理整頓,規範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完善學前教育、機動車停車、殯葬養老服務和出租汽車運價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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