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春節鮮活農産品監管與消費提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2-13 13:11 來源: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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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保障廣大消費者節日期間飲食安全,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做好元旦春節期間食品藥品監管有關工作要求,正在全面開展對節日熱銷食品、民俗特色食品等重點品種、節日和旅遊度假消費集中區域及節日聚集活動場所等重點場所的食品安全大檢查。國務院食品安全辦于近期組織聯合督查組,對部分省(市)食品安全工作進行了聯合督查。從聯合督查和各地檢查情況看,食品市場繁榮穩定,但仍存在一些食品安全隱患,尤其是鮮活農産品的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藥物殘留超標問題在少數市場上仍然存在。春節期間,鮮活農産品集中消費量大,農藥殘留、獸藥殘留對人體健康的影響較平時會更為突出,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提示食用農産品經營者要強化自身管理、嚴格守法經營,各地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保障消費安全,廣大消費者要科學合理消費、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

  一、農産品批發、零售市場開辦者要嚴格執行與入場經營者簽訂的食用農産品質量安全協議,積極利用檢驗檢測、快速檢測等自檢手段開展農産品進場檢驗,重點加強對綠葉類、豆類等農藥易聚集蔬菜中禁限用農藥殘留項目,畜禽肉中瘦肉精、抗生素等禁限用獸藥殘留項目,大菱鲆、鱖魚和烏鱧等養殖魚類中孔雀石綠、硝基喃類代謝物等禁用藥物殘留項目的檢測頻次;加強對經營者經營環境、經營條件和經營行為的檢查管理,對發現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制止並立即向所在地監管部門報告,避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産品經市場流向消費者。

  二、鮮活農産品經營者應儘量固定採購渠道,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製度,不從無法提供産地信息及質量合格證明的非法渠道採購農産品。已建立“場廠挂鉤”、“場地挂鉤”、“農超對接”等定點採購制度的經營者,要加強對供貨渠道的把關;經營者要充分發揮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藥物殘留量快速檢測設備的作用,避免採購或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鮮活農産品。

  三、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繼續做好節日期間食品安全大檢查的基礎上,要強化對農産品批發、零售市場中銷售鮮活農産品的監督檢查。要加大對鮮活農産品經營者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製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嚴禁銷售來路不明的鮮活農産品;要提高對時令果蔬、生鮮肉類及水産品中農藥殘留、獸藥殘留和違禁藥物殘留項目的監督抽檢和快檢篩查頻次,對發現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藥物殘留超標的鮮活農産品堅決銷毀,嚴防回流市場;同時,繼續加強與本地區農業、公安等部門的合作銜接,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四、消費者應儘量選擇綜合性商超、生鮮超市、大型農産品市場等正規途徑購買鮮活農産品,購買時應注意選擇市場上公示抽檢合格的攤位和品種,主動索要並保存好購貨票據。為保持鮮活農産品的營養和風味,建議按需購買、儘快食用。消費時應注意食物種類多樣化,不偏食,促進人體對各類營養物質的均衡吸收。食用農産品在冷藏條件下的保鮮效果優於常溫,但不同品種應儘量分開保存,以免造成病原體的相互污染。果蔬食用前要經清水浸泡後沖洗乾淨,以有效降低果蔬中的農藥殘留量。食用肉類和水産品時要充分加熱,以防範致病菌和寄生蟲可能對人體健康産生的危害。不食用感官不新鮮的果蔬、畜禽及水産品,以及局部腐爛的果蔬中沒有腐爛的部分,以防止殘留的有害物質侵入人體,確保節日期間飲食消費安全。

責任編輯: 劉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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