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支持社會力量發展養老服務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2-14 11:52 來源: 貴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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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支持社會力量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政策措施》,鼓勵引導社會力量發展養老服務業,加快推進貴州省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 

  《措施》明確要求,各地要將支持社會力量發展養老服務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縣(市、區、特區)為單位編制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指南,規劃建設一批帶動性強、示範性好的優質項目。

  對法律沒有明令禁止的養老服務領域,全部向社會資本開放。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價格合理的各類養老服務和産品,滿足養老服務多樣化、多層次需求。

  政府投資建設的養老服務設施可採取承包、委託運營、合資合作等方式,交由社會力量管理運營。鼓勵境外投資者在貴州省獨資或與境內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合資、合作舉辦營利性養老機構,並可以從事與養老服務有關的境內投資,發展規模化、連鎖化養老機構,建設優質養老機構品牌。

  《措施》要求,各級要將社會力量申辦養老機構行政審批事項納入政務服務中心統一辦理,對符合申辦條件的養老機構,要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設立許可。

  對社會力量興辦的養老服務項目,《措施》要求加大建設用地支持,按床位數100張、300張和500張的標準,分別列入縣(市、區、特區)、市(州)和省級服務業重點項目,優先給予用地保障。

  對社會力量興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規定床位數達到30張及以上、符合相關資質條件的,由省級按每張床位3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市、縣兩級要同時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合計補助金額不低於3000元,並逐步提高運營補貼標準。對符合條件的護理型養老機構,享受民辦醫療機構的優惠扶持政策,並由市、縣兩級額外給予運營補貼和一次性建設補助。

  社會力量投資5000萬元以上興辦的養老機構,由市、縣兩級政府結合實際給予一次性獎勵。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優先扶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企業。

  《措施》還在落實投融資扶持政策、落實稅費優惠政策、確保投資者權益、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和各項任務牽頭責任單位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記者 幹江東)

責任編輯: 張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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