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5日電(記者 申鋮 韓潔)記者25日從財政部獲悉,今年我國將積極開展政府採購制度改革和加入GPA談判應對工作,發揮政府採購制度在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目標、提供優質高效公共服務、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根據財政部25日印發的《2015年政府採購工作要點》,今年將完善政府採購法規制度體系,推進政府購買服務等各項改革工作,進一步發揮政府採購政策功能,強化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加強信息化和標準化建設,提高政府採購透明度。 在完善政府採購法規制度體系方面,今年將著力解決現行法規制度不明確、不細化和操作性不強的問題。清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不銜接的相關法規制度,研究修訂政府採購貨物服務招標投標、信息公告、投訴處理等部門規章和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研究制定供應商、社會代理機構、電子賣場和涉密項目政府採購等管理辦法。 針對政府購買服務等各項改革工作,財政部表示,今年將大力開展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推進各地有序開展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政府採購活動。推廣應用競爭性磋商等非招標採購方式,開展政府購買服務結果評價試點。加強集中採購管理,深入推進批量集中採購改革,改進協議供貨制度。 財政部還明確,今年將強化政府採購監督管理,推動建立跨部門的政府採購協作監管機制,加強對政府採購活動的全過程全方位監管。提高政府採購透明度,完善政府採購信息公開的配套制度和細化規定,建立覆蓋全過程的政府採購信息公開機制。 此外,今年還將積極穩妥開展《政府採購協定》(GPA)談判,統籌開展自貿區和投資協定政府的採購議題談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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