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聯合部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3-03 18:57 來源: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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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的總體要求,推動重大技術裝備創新應用,日前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保監會聯合印發《關於開展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確定從2015年起開展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

  2015年3月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在京召開電視電話會,宣貫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部署試點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蘇波,財政部黨組成員、副部長劉昆,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王祖繼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

  《通知》指出,重大技術裝備是國家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標誌。由於其技術複雜、價值量大,且直接關係用戶企業生産經營,在首臺(套)産品使用過程中存在一定風險,面臨市場初期應用瓶頸。建立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是發揮市場機制決定性作用、加快重大技術裝備應用推廣的重要舉措,對於促進裝備製造業高端轉型、打造中國製造升級版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強調,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堅持“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原則,由保險公司針對重大技術裝備特殊風險定制綜合險,裝備製造企業投保,中央財政適當補貼投保企業保費,利用財政資金杠桿作用,發揮保險功能,從而降低用戶風險,加快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

  《通知》明確,試點期間,主要對列入《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下稱“《目錄》”)的裝備産品進行保險補償。《目錄》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制定,並根據重大技術裝備發展情況適時進行調整。對製造《目錄》內裝備且投保定制化綜合險的企業,中央財政按照不超過3%的費率和年度保費的80%予以補貼。補貼時間按保險期限據實核算,原則上不超過3年。

  蘇波指出,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是利益相關方共同建立的一項市場契約,不僅是尊重市場規律,充分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的具體體現,也是政府引導支持産業發展方式的重大創新。他強調,政策出臺後,關鍵是組織實施。要做到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切實抓出實效。他要求,加強組織協調和政策宣傳,做好供需對接和服務配套,邊試點、邊總結、邊推廣,根據試點情況,逐步完善政策,形成長效機制,為推動重大技術裝備健康持續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保監會等部委相關司局的負責同志,北京市財政局、經信委、保監局的有關同志,有關裝備製造企業、用戶單位、保險公司、行業協會以及新聞媒體的代表等100余人參加了北京主會場會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分會場,省級財政廳(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保監局,以及當地部分裝備製造企業、用戶單位、保險公司等單位的代表參加了分會場會議。

責任編輯: 劉笑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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