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4日電(記者 羅沙、陳菲)記者4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了解到,從2015年3月到2016年12月,最高檢將在全國範圍部署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 這是繼2014年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為期8個月的“破壞環境資源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後,檢察機關再次集中力量突出打擊破壞環境資源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兩類嚴重犯罪。 據介紹,檢察機關將重點依法監督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一批涉嫌破壞環境資源犯罪的案件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增強對此類犯罪打擊力度,遏制犯罪多發態勢。 檢察機關將重點針對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生産、銷售偽劣商品罪中有關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的犯罪以及與危害食品藥品有關的虛假廣告犯罪、非法經營犯罪案件開展監督。同時,檢察機關還將監督“行政處罰案件多、移送立案偵查少”“行政執法機關移送多、公安機關立案少”“污染環境、破壞資源現象嚴重,移送或立案偵查少”“危害食品藥品安全事件多發,移送或立案偵查少”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辦案情況。 最高檢表示,檢察機關還將通過專項活動嚴肅查辦一批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背後的職務犯罪。發現負有監管職責和偵查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失職瀆職、貪污受賄、充當“保護傘”的,檢察機關將依法予以嚴懲,促進依法行政和依法行使偵查權。 此外,專項活動還將推動在環境資源監管和食品藥品監管領域普遍建立、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促進“兩法銜接”機制的有效運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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