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4日電(記者 姜琳)為進一步簡政放權、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國家外匯管理局24日在網站發佈通知,在已經廢止和失效700余件外匯管理文件基礎上,再次宣佈廢止和失效50件規範性文件。 據外匯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這50件文件包括“關於境內居民個人外匯抵押人民幣貸款業務的批復”“關於對境內非居民外匯賬戶進行調查的通知”“關於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結匯有關法律適用問題的批復”等。從內容看,一半與轉變外匯管理理念要求不相符合,一半是與外匯管理數據統計採集新要求不相一致。 近年來,外匯局大力推進直接投資、外債、對外擔保、資本市場以及銀行結售匯等外匯管理改革,同時建立健全跨境資金流動統計監測,加快外匯管理電子信息系統整合升級,建立了統一的數據採集規範。過去一些文件的主要內容已被新文件代替、與當前管理實際不符的,必須廢止。還有一些適用期已過或者調整對象已經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 據介紹,下一步外匯局將繼續加強外匯管理法規頂層設計,落實法規清理長效機制,構建符合新形勢需要的外匯管理法規框架,便利銀行、企業、個人等了解和使用外匯管理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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