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31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31日消息,4名廳級官員因涉嫌受賄罪等被北京、湖北、廣西、甘肅的檢察機關查辦。 日前,北京檢察機關決定,依法對國家電網公司直流建設分公司副總經理于志剛(副局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日前,湖北省武漢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武漢軟體工程職業學院原黨委書記黃鳳凱(正局級)以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廣西新華書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黃健(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日前,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甘肅省委統戰部原副部長、甘肅省工商業聯合會原黨組書記、常務副書記吳繼德(正廳級)以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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