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申報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的通知 財辦建[2015]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科技廳(委、局)、商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務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以下簡稱五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支持開展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工作的通知》(財建〔2015〕114號),五部門決定啟動“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城市示範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同),由省級財政部門聯合工信、科技、商務、工商等部門向五部門提出申請。各省限推薦1個城市(省會城市、一般地級城市、直轄市所屬區縣),計劃單列市單獨申報。 二、各省推薦的城市應按《2015年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實施方案編制指南》(詳見附件)的要求編制實施方案,應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為主線,充分體現“企業主導、政府服務、政策集成、機制創新”的原則,科學謀劃支持創業創新的總體思路,詳細編制2015-2017年三年示範目標、示範內容、保障措施,突出區域特色,明確部門職責分工。 三、各省應在2015年5月25日前提交申請文件和推薦城市的實施方案(含電子版)。五部門將組織開展資料審核、競爭性選拔工作。 聯絡方式:財政部經濟建設司 010-68552506 網絡平臺:財政部門戶網站/經濟建設司頻道/在線服務/創業創新申報平臺
附件:2015年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實施方案編制指南 財政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科技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辦公廳 2015年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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