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簡政放權 廢止限制約束類部函172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5-25 18:13 來源: 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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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日,證監會發佈《中國證監會決定廢止涉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的限制約束類部函的公告》(證監會公告[2015]14號),決定廢止涉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的限制約束類部門通知、部門函等文件共計172件。這是證監會貫徹落實中央依法行政、簡政放權要求,深入推進監管轉型的重要舉措。

    根據該公告,此次廢止的部門通知、部門函涉及的對象包括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證券投資諮詢公司等機構,涉及的內容包括行政許可申請、日常監管、監管政策解釋、內部工作安排等。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22日介紹,此次清理有利於解除對機構的不必要的管制,有利於充分發揮市場主體的主動性和創新活力,有利於增強監管的公開、透明。這些部函廢止後,證監會將依據現行法律法規,按照審慎監管的原則,通過制定管理規範和標準,完善監管手段,加大事中檢查、事後稽查處罰力度等措施,進一步加強對投資者的保護和有關業務活動的監督與管理。

責任編輯: 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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