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有關單位負責人就預算評審工作答記者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6-09 14:37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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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預算評審制度加強和改進預算管理
——財政部有關單位負責人就預算評審工作答記者問

近日,財政部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充分發揮預算評審中心職能作用切實加強預算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通知》的有關內容,財政部有關單位負責人接受了中國財經報記者的採訪。

問:去年8月財政部黨組決定將投資評審中心更名為預算評審中心,並賦予其新的職責。最近,財政部辦公廳為貫徹落實部黨組文件精神,就充分發揮預算評審中心職能作用、加強和改進部門預算管理有關問題印發了《通知》,請介紹一下《通知》出臺的背景與重要意義。

答:評審中心工作轉型、加強預算評審和績效管理,是財政部黨組站在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強和改進預算管理的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部門預算改革以來,雖然預算管理水平不斷提高,但預算申報不實、標準化程度較低、資金使用效益不高、預算管理和控制方式不科學等問題仍然十分突出。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要應對財政收入轉為中低速增長、財政支出繼續剛性增長,緩解財政中長期壓力,必須從調整優化支出結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尋找對策。在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啟動之年,隨著新預算法、《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45號文)的陸續出臺,我國現代預算制度建設邁出了堅定有力的步伐。作為加強和改進預算管理的重要手段,預算評審和績效管理是貫徹落實新預算法、國發45號文件相關規定的重要舉措,也是今後一段時期預算管理改革的一次制度創新。預算評審中心作為一支專業的評審隊伍參與到預算管理中,廣泛利用社會技術力量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必將為有效解決目前預算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發揮獨特的作用。

問:《通知》強調“預算評審是加強和改進預算管理的重要手段”,提出了充分發揮預算評審中心職能作用的總體思路,您是怎樣認識的?

答:《通知》緊緊圍繞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強調“預算評審是加強和改進預算管理的重要手段”,明確提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充分發揮預算評審中心職能作用的總體思路:一是建立預算評審機制,將預算評審實質性嵌入部門預算管理流程,切實提高預算編制的真實性、合理性、準確性。二是全過程參與預算績效管理,成為績效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服務。三是按照中央本級項目支出定額標準體系的建設部署和要求,加強理論政策研究,著力強化基礎工作,充分發揮對項目支出標準體系建設的支撐作用。

我們認為,這既是對我國預算管理改革實踐的經驗總結,又是對世界各國預算管理先進做法的大膽借鑒。第一,預算評審中心通過開展部門預算項目審核,建立科學合理的、運轉高效的預算評審機制,加強預算編制的審核把關,從源頭上控制部門預算的真實性、合理性和準確性,為部門預算的有效執行奠定基礎。第二,預算評審中心全過程參與預算績效管理,根據自身優勢充分利用社會技術力量,對項目預算執行進行跟蹤績效監控和事後績效評價,從結果取向來考核衡量部門預算的執行情況。部門項目預算和整體支出的績效評價,不僅有利於建立政府預算的績效問責制,也為以後年度預算合理安排提供參考,這樣就真正使預算評審成為預算編制中的必經程序,形成預算編制、執行、監管與績效評價相互銜接、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第三,通過開展預算項目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建立財政預算基礎信息數據庫,實現預算的定性管理與定量管理的有機結合,充分發揮預算評審在現代財政管理的定量基礎和技術支撐作用。

問:面對中央部門每年申報的預算項目種類繁多、資金數額龐大等情況,請問《通知》對預算評審範圍是如何規定的?

答:《通知》明確預算評審的範圍為財政部項目庫中擬納入年度預算安排的項目和預算執行中擬追加預算的項目。其中每年新增項目中擬納入預算安排的重大項目、財政專項安排的基本建設項目、專業性強或技術複雜的項目優先納入預算評審範圍。同時規定了暫不納入評審範圍的項目是:已確定立項且按規定的支出標準和要求測算的項目,涉密程度較高不宜評審的項目,預算需求在500萬元以內的項目。另外,《通知》還明確:對於部門預算中的延續性項目,特別是專項業務費項目,每年度有計劃、有重點地選擇部分項目進行評審,逐步實現預算評審的全覆蓋。

問:預算評審安排在哪個環節、相關單位職責分工及程序等關係到預算評審的效率,對此,《通知》對預算評審職責和流程是如何規定的?

答:《通知》為理順預算評審職責作出如下規定:財政部預算司負責預算評審組織管理工作,制定財政預算評審管理制度,提出加強預算工作的政策措施,擬定年度預算評審工作方案,指導預算評審中心工作。預算評審中心按預算司要求承擔部門預算項目評審工作,配合預算司制訂項目支出預算評審制度規章,對納入評審範圍的中央部門預算項目的真實性、合理性、準確性進行評估,提出具體審核意見,對中央部門預算評審工作提供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

《通知》對預算評審流程也作出明確規定:財政部項目庫中的項目遵循“先預算評審後安排預算”的原則,在預算編制階段,部門司對各部門申報的項目進行初步審核,確定擬納入預算安排的項目,屬於評審範圍的,由預算司審核匯總後確定需要進行評審的項目,並安排預算評審中心開展評審工作。預算評審中心提出的具體評審意見,作為各部門司審核安排預算的重要依據。在預算執行階段,部門司對中央部門提出的預算追加事項進行審核,對其中擬追加預算的項目,屬於評審範圍的,轉預算司統一安排預算評審中心進行評審,提出具體評審意見,作為各部門司審核安排追加預算的重要依據。

問:評審結果的有效運用是預算評審工作的生命力之所在,《通知》對保障評審結果的有效運用是如何規定的?

答:《通知》明確規定,預算評審結果應運用於以下方面:一是納入預算評審範圍的項目,各部門司要根據評審意見確定項目支出預算安排意見,預算額度原則上不能高於評審建議數;部門司如對評審結果有不同意見,需説明原因。二是建立預算評審激勵約束機制,對申報不實、預算審減率較高的部門,要根據審減額度直接扣減部門項目支出預算,並以此作為確定以後年度部門預算規模的參考依據,對於促進中央部門加強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編制質量具有重要作用。

問:預算績效管理是預算管理的重要內容,《通知》對預算評審中心做好預算績效管理的支撐工作有哪些具體規定?

答:按照財政部開展預算績效管理的工作思路,預算評審中心將承擔開展以下四個方面的預算績效管理工作:一是開展績效目標審核。根據預算司的安排,針對預算績效目標的完整性、相關性、適當性、可行性進行審核,同時結合部門預算項目評審、部門預算編制流程及相關司局的要求等,對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目標、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專項轉移支付總體績效目標等進行審核。二是實施績效運行監控。按照預算司確定的重點績效目標監控範圍和工作要求,開展預算項目執行情況的跟蹤績效監控。三是開展預算績效評價。主要是開展部門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專項轉移支付績效評價、部門整體支出和財政政策等綜合績效評價工作,對重大專項資金、專項轉移支付等進行中期績效評價。此外,還可對中央部門的績效自評情況進行抽查,對中央部門提交的績效評價報告進行審核或對其開展的績效評價工作進行再評價等。四是承擔預算績效管理的基礎性工作。主要是研究我國預算績效管理模式、績效指標和評價指標體系,收集整理預算績效管理數據,建立預算績效管理信息數據庫,配合預算司研究建立和完善現行預算績效管理制度等基礎性工作。

問:財政部黨組賦予預算評審中心“研究提出項目支出定額標準”的職責,《通知》就預算評審中心如何通過專業技術手段推進項目支出標準體系建設有何具體規定?

答:《通知》明確預算評審中心應從加強項目支出定額標準建設、建立項目支出定額標準支撐系統和加強項目支出定額標準體系研究三方面推進項目支出標準體系建設。積極配合相關司局做好具體項目支出標準建設工作,預算評審中心按照客觀公正、經濟節約、前後銜接的原則,在徵求行業專家意見的基礎上,研究提出相關意見轉部門司作為確定定額標準的重要參考。在項目支出定額標準體系建設過程中,預算評審中心要積極探索運用大數據和雲計算等技術手段,加強數據分類整理和信息挖掘,逐步建立起信息完備、歸類科學、真實準確、動態更新的基礎信息庫,為項目支出定額標準建設和管理提供有效支撐。此外,還要加強各級財政評審機構的上下聯動,做好標準評審工作的總結和提煉,配合預算司收集整理國內外標準建設的做法和經驗,跟蹤分析中央本級項目支出標準建設和運用狀況,研究提出構建相關定額標準體系的意見建議。

問:自財政部黨組做出調整評審中心職能的決定開始,預算評審中心在加快職能轉型、強化隊伍建設等方面做出很多努力。為履行好新職責、落實好《通知》的相關要求,預算評審中心將有何措施?

答:首先,要創新評審方式,加強仲介機構庫和專家庫建設,完善遴選、回避、信用和問責制度,拓寬利用社會仲介機構參與預算評審的範圍和途徑,充分發揮行業專家的作用,加強評審信息系統建設,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其次,要改進內部管理,結合內控建設完善內部操作規程,加強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加大幹部選拔和培訓力度,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再其次,要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強化樹立服務意識、大局意識,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樹立良好風氣,不斷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切實為加強預算管理髮揮積極有效的作用。

責任編輯: 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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