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4日電(記者 董峻)24日,審計署公告了2015年6月穩增長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這是審計署連續第兩個月發佈穩增長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公告。對此,審計署財政審計司主要負責人解讀了這項工作的意義和重點。 這位負責人説,自2014年8月起,審計署組織全國審計機關,持續開展對相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貫徹落實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這項工作賦予國家審計新的使命,是審計發揮國家治理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的具體體現。 自今年5月起,審計署加大了審計力度,審計結果由每季度向國務院上報調整為每月上報,及時向社會公告。一方面,表明政策落實跟蹤審計是當前審計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審計發揮政策落實“督查員”、經濟運行“安全員”、深化改革“催化劑”作用的具體體現;另一方面,通過持續關注政策措施落實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深入分析問題産生的原因並提出意見和建議,邊審計邊督促整改,推進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和不斷完善。 二季度以來,審計機關進一步增強了跟蹤審計力量,審計署直接派出的審計組增至66個,直接審計對象涉及29個省(區、市)和36個中央部門(中央企業)。與5月份的審計相比,6月份審計公告所涉及的案例類型、數量和涉及的地區、單位有所增加,對問題原因的分析和建議也更加深入。 同時,跟蹤審計也注重發現和總結各地、各部門好的做法和經驗。如,5月份的審計公告提到了北京市和天津市在支持高新技術産業、簡政放權方面好的做法;此次公告專題介紹了商務部、成都、深圳、河北省固安縣等在落實國家重大戰略、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吸引社會資本投資方面的經驗,希望起到帶動和示範效應,更好地發揮跟蹤審計推動制度創新、助力深化改革的作用。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6月份公告反映的問題涉及29個省(區、市)、3個中央部門(中央企業),這些問題主要集中在3個方面: 一是69個項目實施進度明顯滯後,涉及項目投資1540.94億元,原因主要有:水利等建設項目審批前置事項多、時限不明確,實際審批週期較長;一些項目前期準備工作不充分、統籌協調不到位,建設實施面臨預期外困難較多;有的項目引入合作方實力較弱,社會資本投入不到位。 二是8個部門、單位存在申報或使用財政資金不規範、盤活財政存量資金不到位的問題,涉及金額413.11億元。主要表現在:有的單位在申報資金中提供虛假資料套取財政資金;採取盤活存量財政資金措施不到位,專項資金長期閒置現象比較普遍;債券資金籌集或基金設立中,存在重籌集輕使用的問題,未實現預期的政策效果。 三是7個部門和單位貫徹落實中央相關政策措施不夠到位。主要表現在:未嚴格遵守簡政放權、改進審批管理的強制性規定,變相開展應予取消或下放的相關行政審批;監督管理體制未理順、審批程序設置不夠合理,不能為推進項目建設提供有效的程序保障;相關體制機制不夠完善,有的單位依託行政權力違規收費。 這位負責人建議,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應加快項目審批進度,建立完善重大投資項目協調機制並定期跟蹤序時進度,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各部門、各地區應建立任務清單制度並加大督查力度,並及時研究解決政策措施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定期通報各部門和地方政策落實情況,促進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生根;進一步強化追責問責機制,對在貫徹落實國家宏觀政策措施中不作為、假作為、慢作為的部門、單位和領導幹部,要嚴肅追究責任,確保政令暢通。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