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出臺服務長江經濟帶發展系列舉措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1-29 13:44 來源: 稅務總局網站
【字體: 打印本頁

為貫徹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對擴大區域稅收合作範圍的部署要求,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在泛長三角區稅務部門啟用長江經濟帶稅務信息共享平臺,打破區域間稅務信息壁壘,為加強跨區域稅收徵管協作奠定了基礎。基於該平臺,稅務總局印發了長江經濟帶(泛長三角區)《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信息交換、稅務機關非正常戶異地協作、納稅人跨區遷移的實施意見,出臺一系列服務長江經濟帶發展的創新措施,簡化納稅人外出經營和跨區遷移涉稅手續,加強泛長三角區稅收徵管協作,形成跨區域稅收徵管聯動機制,在最大限度便利納稅人的同時,進一步推進跨區域國稅、地稅信息共享、資質互認、徵管互助,為長江經濟帶發展營造良好的稅收環境。

啟用稅務信息共享平臺 推進跨區域信息共享

實施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是黨中央、國務院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科學謀劃我國經濟發展新棋局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稅務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依託黃金水道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指導意見》,積極探索推進稅收服務管理創新,轉變政府職能,服務國家戰略。2015年初,由稅務總局牽頭提供專用於長江經濟帶數據交換的服務器,上海稅務局搭建數據交換平臺,各地通過金稅三期工程廣域網訪問總局交換平臺應用服務器,逐步開展了平臺業務和技術層面的工作。

2015年4月,稅務總局召開稅收服務自貿區和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長江經濟帶23個稅務機關簽署了《長江經濟帶稅務部門信息共享協議》,明確了信息交互的內容和方式,為涉稅信息共享奠定了基礎。

2015年6月,長江經濟帶上中游六省市簽署了《長江經濟帶上中游六省市關於建立長江經濟帶信息共享和徵管協作機制的意見》,信息共享和徵管協作範圍進一步擴大。2015年11月,泛長三角區稅務機關作為試點單位,先行交換基礎管戶、非正常戶等涉稅數據,並適時擴大到了其他涉稅數據。

《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出臺後,對推進跨區域國稅、地稅信息共享,擴大區域稅收合作範圍作出了明確部署。稅務部門進一步細化改革措施,加快推進信息共享平臺建設,為加強區域稅收徵管協作提供有力支撐。2016年1月,長江經濟帶稅務信息共享平臺在泛長三角區正式啟用。信息共享平台啟用後,沿江各省(市)納稅服務資源得到整合,稅收協作得以多層次、寬領域、跨區域、多形式開展。

長江經濟帶稅務信息共享平臺作為區域稅收徵管協同的重要載體,稅務機關將納稅人相關信息上傳至信息共享平臺,實現信息共享,為納稅人辦理跨區域涉稅事項提供了很大方便。信息共享平臺像是“高速鐵路”,將沿途的“城市”連接在了一起,形成了一張“大路網”,它拉近了稅務機關之間的距離,也讓納稅人在一路上都能夠享受稅務機關的“接力服務”。在此後的發展方向上,將強化長江經濟帶稅務信息共享平臺應用,為推廣複製泛長三角區稅收徵管協同的工作機制、內容和方式至整個長江經濟帶地區做好準備。

建立外管證信息交換機制 方便納稅人異地經營

長江經濟帶橫亙東西、呼應南北、溝通海陸,依託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的推動實施,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發展壯大,跨區域經營逐漸成為常態。但根據現有規定,納稅人到異地臨時從事生産經營活動,需要在外出經營之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也就是納稅人常説的外管證。納稅人拿到外管證後,異地經營時要先向當地稅務機關進行報驗,在這個過程中,有時會面臨稅務機關溝通不暢、辦稅成本較高、地域政策限制等問題。

納稅人所盼,稅務人所向。如何最大限度便利納稅人、最大限度規範稅務人,不斷提高納稅服務水平,著力解決納稅人辦稅兩頭跑、納稅成本較高等問題,也是《方案》提出的此次改革的任務方向。為此,稅務總局依託長江經濟帶信息共享平臺,出臺長江經濟帶(泛長三角區)《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信息交換實施意見,要求在長江經濟帶發展中,加強稅務機關協作,解決納稅人外出生産經營遇到的實際問題。

稅務機關針對納稅人外出經營建立起外管證信息交換機制,有效解決各地稅務機關之間的稅務信息共享問題。依託稅務信息共享平臺,泛長三角區的稅務機關定期向平臺上傳本地外管證的開具作廢、外地外管證的報驗、外出經營活動申報完稅以及核銷報驗登記等信息,這些信息傳送到了區域內其他省份,形成了區域內信息共享,為各地稅務機關共同為納稅人搞好服務打下重要基礎。

納稅人從甲地到乙地稅務機關開展外出經營,報驗時,乙地稅務機關將相關信息直接導入到系統,無需納稅人等待。等到納稅人在乙地經營結束,乙地稅務機關再將相關申報完成及核銷報驗登記等信息通過平臺“發貨”給甲地,甲地“收貨”後完成外管證繳銷。這樣一來,讓納稅人少跑腿、少費時、少花費,大大方便了納稅人的跨區域生産經營。

外管證信息交換機制建立後,稅務機關之間以信息共享平臺為依託,不斷提升跨區稅收管理服務協同水平,積累了可推廣、可複製的創新經驗。

“稅務部門將進一步優化管理流程,各地實現信息共享後,納稅人不用提供紙質外管證進行報驗,這些好做法可以在全域推廣。”稅務總局徵管和科技發展司有關負責人介紹。

實施跨區遷移涉稅數據合理對接 保持企業持續經營活力

區域內産業的有序轉移,有利於佈局和建設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産業集群。為了讓企業跨區遷移更便捷,稅務總局依託信息共享平臺,出臺長江經濟帶(泛長三角區)納稅人跨區遷移實施意見,明確長江經濟帶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在泛長三角區內跨省(市)變動,涉及主管稅務機關改變的,除納稅人納稅信用等級為D級以及未結清出口退稅款等之外的,稅務機關可利用共享平臺實現涉稅信息的交換和共享,簡化遷移手續。

一是實現基礎管理信息無縫銜接。納稅人在區域內流動時基礎信息可傳遞,留抵稅款可延續,預繳稅金可認同,確保稅務管理不影響納稅人流動時的正常生産經營。

二是實現資格認定、登記和優惠享受的合理延續。對於納稅人遷移前已取得的稅收資質、納稅信用等級及稅收優惠資格,在相關條件未變的前提下,遷入地稅務機關在時效內予以合理延續,並加強後續監管。

三是實現稅務徵管舉措的合理保留。在實現基礎信息無縫銜接的基礎上,遷入地稅務機關依據有關政策,對遷出地稅務機關確定的各類徵管舉措和結果予以合理延續,如發票準購資格、納稅申報期限等。

個人搬家尚且不易,何況企業異地遷移。為了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在泛長三角企業遷移的稅務機關協作中,原有的稅收優惠、資質都保持不變,原有稅務機關的各類舉措保持不變,例如企業在遷出地每月正常領購發票,在遷入地繼續按等額領用發票,這使得遷入企業毫無後顧之憂地在新地址迅速開展生産經營,為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助力。

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認為,“遷移對於企業來説,雖然是大事、難事,但稅務機關從轉變政府職能角度,依託信息共享平臺,為企業遷移提供好稅收服務,勢必減少企業遷移的顧慮和問題,讓企業在區域內實現往來暢通。”

加強非正常戶協作監管 提升稅源監控水平

很多納稅人在開展企業生産經營的時候,對於稅務機關的稅源管理分析不是很了解,對稅務機關開展相關核查風險甚至還有所抵觸,覺得這些都是稅務機關內部的事。實際上,稅務機關做好稅源管理,其中的重點如加強對非正常戶的管理,對於企業開展正常的生産經營有著很重要的影響。非正常戶,是區別與正常經營企業而言的,是指那些辦理完稅務登記未按規定期限申報,在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後,逾期不改正,而且在稅務機關實地檢查中查無下落,無法被稅務機關強制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人。

在上海從事教育服務的李先生,經常要和江蘇等地的教育服務公司打交道,購買信息技術等服務。因為有一次收到了假發票,李先生對稅務機關的稅源管理有了更為深刻的認識。原來,與李先生做生意的江蘇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在上海的公司因為走逃,很早就被認定為非正常戶,但李先生與江蘇稅務機關對此並不知情。事情結束後,李先生覺得,如果稅務機關能夠互相交換信息,強化對這些非正常戶的管理,那就以有效避免此類事情的發生。

現在,隨著長江經濟帶稅收信息共享平臺的建立,稅務機關出臺了長江經濟帶(泛長三角區)稅務機關非正常戶異地協作實施意見,加強非正常戶異地協作,形成跨區域稅收徵管聯動機制,諸如“李先生”的煩惱將會越來越少,區域的稅收環境也會進一步優化。稅務總局在強化非正常戶稅源監控上以交換——比對——處理為主線,能夠準確掌握各地上傳本地非正常戶信息,並有效指導各地有針對性地加強管理,各地稅務機關能夠及時下載其他地區的信息,將非正常戶企業法定代表人與本地信息進行比對,形成清單迅速掌握稅收流失的風險。依照各自的風險識別指標,稅務機關對清單內企業採取提醒、輔導、納稅評估、稽查等手段進行處理。

在強化非正常戶稅源監管的同時,稅務總局還進一步加強了長江經濟帶稅務信息共享平臺稅務數據(泛長三角區)的分析交換。此次明確稅收分析數據交換的內容主要包括:宏觀稅負及稅收彈性系數、稅收集中度信息、風險應對稅收貢獻度、稅源監控信息。這些重要信息共同形成稅收大數據,各地稅務機關將發揮稅收大數據優勢,加強數據增值應用,為更好地服務納稅人、服務長江經濟帶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責任編輯: 宋岩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