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獲悉,為進一步加大中小學有償補課治理力度,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決定今年繼續在全區教育系統深入開展中小學有償補課專項治理。 據介紹,寧夏回族自治區嚴禁中小學校組織學生集體進行收費性的補課。嚴禁中小學校將校舍和場所出租、出借給校內外人員組織以中小學生為對象的有償補習行為。嚴禁中小學校或在職教師以讀書教育活動等理由為名變相向學生收費行為。嚴禁中小學校在職教師以輔導為名在校內進行變相補課收費。嚴禁中小學校在職教師個人或學科教師共同組織學生在家中或校外租用場地進行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校在職教師參與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對違反上述禁令、頂風違紀的教師和組織有償補課的學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於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上不講課後講並收取補課費的,以及打擊報復不參與有償補課學生等嚴重違紀、敗壞師德的行為要重點查辦,實行“零容忍”。 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指出,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各中小學校是治理有償補課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將在職教師是否組織或參加有償補課,作為教師年度考核、職務評審、崗位聘用、實施獎懲的重要依據,實行一票否決制。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將對頂風違紀的典型案件予以通報曝光;對不抓不管、監管不力、問題頻發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進行問責,嚴格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同時,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還公佈了有償補課治理辦舉報電話:0951-5559126、5559125。(記者 週一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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