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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枝葉關情 審計細處著手

2016-07-04 07:19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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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審計,一直以來都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近日發佈的《關於2015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披露了扶貧、社保等領域的審計情況。就此,《經濟日報》記者採訪了審計署有關負責人和專家學者。

“跟蹤”結合“專項”

全程監督資金到位

民生資金使用是否規範、民生政策落實是否到位、民生項目推進是否及時……這些問題關係著民生保障的實現。

“民生審計一直是審計署黨組高度重視的內容,審計署在重大政策落實情況跟蹤審計中,一直把民生審計作為一個重要內容來持續關注。”審計署農業審計司負責人表示,審計署還安排了農林水專項資金審計、財政扶貧資金審計、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工傷保險審計等專項民生審計項目。

以扶貧工作為例,2015年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召開後,我國扶貧開發已進入啃硬骨頭、攻堅拔寨的衝刺階段,到2020年要如期實現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的既定目標。可以説,時間緊迫,任務艱巨。

記者了解到,審計署除了在重大政策落實情況跟蹤審計中持續關注扶貧審計以外,近些年還安排了財政扶貧資金專項審計。審計工作報告顯示,審計部門審計了扶貧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情況,重點抽查了17個省的40個縣。這40個縣2013年至2015年收到財政扶貧資金109.98億元,重點審計了50.13億元(佔45%),涉及364個鄉鎮、1794個行政村和3046個項目。

扶貧資金涉及眾多貧困村、貧困戶和貧困人口,應該如何組織審計才能更好地發揮應有效果呢?

審計署農業司負責人介紹,在具體實施中採取的方式包括:一是上下聯動,點面結合。審計署政策落實跟蹤審計辦公室提出審計關注的重點和思路,中央部門審計組關注相關主管部門制定落實扶貧政策、下達扶貧資金情況,相關地方審計組關注地方各級政府承接相關任務、管理使用扶貧資金、開展扶貧項目的情況。審計中採取“到鎮、到村、到戶”和“見人、見賬、見物”的審計方法,做到點面結合,全面揭示問題。

二是以項目、資金、政策為抓手,反映典型案例。審計以扶貧重點項目推進情況、扶貧資金統籌使用和安全績效情況、精準扶貧政策落實情況為切入點和抓手,發掘正反兩方面典型案例,突出揭示和反映不作為、慢作為問題,總結和鼓勵積極作為、主動作為、有效作為的典型。

三是明確責任主體,督促問題整改,推動政策落實。對揮霍侵佔、違規使用扶貧資金,以及扶貧政策落實中不作為、慢作為的問題和人員,審計署通過向社會公告相關審計結果,加強輿論監督,並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加大督查和問責力度,發揮監督合力,促進審計問題整改和審計建議落實。

推動問題整改

更重健全制度

審計中發現了問題要整改,但整改不能光就事論事,還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

同樣以扶貧工作為例,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部分資金分配未充分考慮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情況。比如,有的扶貧資金分配尚未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數據建立有效銜接機制,在具體扶貧項目實施中,有的地方也未嚴格按規定條件篩選扶貧對象。在抽查雲南省尋甸縣2015年發放的1339筆扶貧到戶貼息貸款6560萬元中,僅有711筆3433萬元(佔52%)發放給了建檔立卡貧困戶;二是有1.51億元扶貧資金被虛報冒領或違規使用;三是有8.7億元扶貧資金閒置或損失浪費。

審計指出問題後,引起地方高度重視。據初步統計,截至今年5月底,各地採取追繳資金、統籌整合、加快資金下撥等方式,已追回或盤活扶貧資金2.02億元,制定或完善扶貧工作相關制度55項。對審計發現的涉嫌違法違紀問題線索,各地加強執紀問責,已有20多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處理。

專家表示,扶貧審計不是為了查問題而查問題,最終目的是解決問題、堵塞漏洞,促進扶貧政策落地生根。只有扶貧資金和項目真正惠及貧困群眾,才能保障脫貧攻堅目標如期實現。

除了及時整改問題,更重要的是完善現有制度。國務院扶貧辦政策法規司司長蘇國霞表示,對於審計署在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扶貧辦主要從兩個方面採取措施:一是對確實存在問題的進行查處。如在2013年19個縣扶貧資金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退還了違規資金,下發了滯留資金,處理了100多個相關責任人;二是採納審計署的建議,想辦法改進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讓扶貧資金更好地發揮扶貧脫貧效果。譬如為了更好地整合資金,國務院辦公廳在今年4月印發了《關於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意見》,扶貧辦就在全國200個貧困縣開展了整合涉農資金的試點。

具體來看,就是把涉及農業生産建設的和農村基礎設施的各項資金整合在一起用於扶貧。“我們叫‘多個渠道引水,一個龍頭放水’。現在涉及中央財政安排的資金有19項,這樣就把過去零零散散的錢變成整錢,把過去滯留的錢變成活錢,更好地用於扶貧。”蘇國霞介紹説。

不僅如此,記者了解到,國務院扶貧辦在赴地方督促指導個案問題整改問責的同時,還組織開展了建檔立卡“回頭看”工作,對貧困對象進行全面核查,剔除識別不精準貧困對象900多萬人,重新識別補錄800多萬人,提高了精準度,建立了動態管理機制。

推進住房保障精準化

揭示分配和資金問題

社會保障作為與百姓切身權益緊密相關的一項內容,在經濟社會運行中發揮著穩定器的作用。社保審計也備受關注。

近年來的社保審計情況如何?記者了解到,審計署從2012年以來就組織全國各級審計機關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跟蹤審計以及全國社保資金審計,今年還組織特派辦開展工傷保險資金審計。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保障安居工程審計。審計署社保審計司副司長余林表示,今年是連續4年開展安居工程的跟蹤審計,主要突出了3個方面:一是將農村危房改造納入審計範圍,著力推進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的城鄉全覆蓋;二是加大了審計的力度,突出揭示在配套設施建設、住房分配和後續管理以及資金使用上的問題,加大對重大違法違紀問題的揭示力度;三是積極發揮審計的建設性作用,突出揭示體制性障礙和管理漏洞。

根據審計工作報告,2015年各級財政對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農村危房改造的投入分別比上年增長17%、40.6%;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家庭和完成改造農村危房戶數分別增長17%、62%,有效改善了城鄉居民居住條件。

與此同時,審計發現的問題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有關政策把關不嚴。比如,在補助和待遇分配方面,有4.85萬戶非貧困或已享受補助家庭獲得農村危房改造補助4.24億元;有5.89萬戶不符合條件的城鎮家庭享受保障性住房補貼6046.25萬元、住房3.77萬套;二是有140多個單位和180多戶補償對象騙取套取財政資金;三是有866個市縣存在資金閒置或住房利用不充分等問題。

余林表示,根據審計發現的問題,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追回被騙取套取資金,規範建設管理、退還多收取的稅費,加強配套設施建設等措施,積極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並追究了部分人員的黨紀政紀和法律責任。

具體來看,有關地方已統籌使用資金9.33億元、追回1.18億元,退還多收稅費1.06億元,取消或調整保障對象資格1.5萬戶,清理收回和分配使用住房7231套,處理352人。

為何會出現保障房分配管理的問題?審計署有關人士表示,除個人主觀因素外,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審核機制不夠健全。對申請對象的家庭住房、收入等經濟狀況信息的審核,需多個部門信息共享,但目前這一機制還不夠完善,有的地方沒有建立信息審核平臺,有的甚至還停留在人工審核階段,導致監督缺位;二是保障性住房管理存在薄弱環節。一些地方對保障性住房使用和管理情況缺少必要的檢查監督和問責處理,違規分配和使用保障性住房的問題尚未根治。

“針對這些問題,我們提出應健全完善國家住房保障法律法規,規範相關地方住房保障範圍、標準和模式,嚴格信息公開和監督制度,切實加強信息化管理,努力推進住房保障精準化,促進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開、公平和公正。”余林説。(記者 錢箐旎)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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