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遼寧省省直醫保年報銷額度提至60萬元

2016-09-30 08:50 來源: 遼寧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轉往京津滬三地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由8所擴大到58所

■轉往外地就醫基本醫療保險(含大額補充醫療保險)起付標準為2000元

從11月1日起,我省省直醫保參保人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年報銷額度從40萬元提高至60萬元,門診特病統籌基金不再設起付標準,轉往北京、天津、上海三地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由原來的8所擴大到58所。為進一步提高參保人員待遇水平,9月29日省人社廳發佈了《關於調整省直基本醫療保險相關政策的通知》,決定調整省直大額補充醫療保險賠付額度,參保人員門診特病、住院及轉往外地就醫等相關政策。

通知指出,“自2016年起,省直參保人員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年賠付額度,由原來的30萬元調整至50萬元。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保持10萬元不變。”也就是説,參保人住院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項目的,最高報銷限額為10萬元,該政策未調整;其餘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合規醫療費用,參保人還可享受到大額補充醫療保險的賠付,最高限額調整至50萬元。兩項相加,省直參保人年最高報銷額度由原來的40萬元提高到60萬元。

此外,門診特病政策也作出了調整,門診特病統籌基金不再設起付標準。參保人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因惡性腫瘤多次住院,自第二次住院起免收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低於起付標準的,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負擔(不計算住院人次)。省直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出院15日之內因該疾病急性發作確需住院治療的,定點醫療機構可再次將其收治住院(不視為分解住院),定點醫療機構應保留住院急診搶救等相關資料。

同時,在轉往外地就醫方面,擴大了省直醫保轉往外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範圍,轉往北京、天津、上海三地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由原來的8所擴大到58所。參保人員所患疾病確因情況複雜、難以診治,需要轉往外地就醫的,須經中國醫科大學附屬一院、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盛京醫院、瀋陽軍區總醫院、遼寧省腫瘤醫院、遼寧省人民醫院(限心血管病治療中心)其中的一家醫院臨床診治,經相關科系副主任以上職稱的三位醫師會診,並簽署意見,經所在醫院批准。一個年度內省直參保人員轉往外地就醫的人次數,應控制在轉出醫院省直參保人員住院人次的1%以內。

轉往外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標準也再次明確,其中基本醫療保險(含大額補充醫療保險)的起付標準為2000元,起付標準以上,符合基本醫療報銷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報銷60%,個人負擔40%。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合規醫療費用,大額補充醫療保險賠付75%,個人負擔25%。對於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補充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個人負擔部分,公務員醫療補助資金給予50%的補助(不含起付標準)。(記者 徐鐵英)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