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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杠桿:七條路徑求解難題

2016-10-10 20:1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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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0月10日電(記者 劉錚 安蓓 鬱瓊源)國務院10日公佈《關於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提出了去杠桿的七種主要途徑。

降低企業杠桿率,通俗地説就是降低企業負債率,使其在經濟轉型過程中能儘量輕裝上陣。去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就已經把去杠桿作為“三去一降一補”五大任務之一。然而,加杠桿易去杠桿難,更何況是在經濟面臨下行壓力時推進。這一頂層設計的出臺,為逐步破解企業去杠桿難題描繪了清晰的路線圖。

多種市場化措施並舉,化解債務存量

企業債務負擔沉重,已成為制約當前我國經濟發展的突出問題。面對巨大的債務存量,意見提出了積極推進企業兼併重組、盤活企業存量資産、優化企業債務結構、有序開展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等化解途徑。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指出,黨中央、國務院從戰略高度對降低企業杠桿率作出了決策部署。意見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通過標本兼治、綜合施策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助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經濟長期持續健康發展夯實基礎。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分析,去杠桿不是簡單地把貸款收回或不再發放新貸款,而要根據不同情況採取不同措施。比如,去杠桿重點是産能過剩行業,對相關領域的企業兼併重組應給予適當的金融支持,可以減少同質化競爭、培育優勢企業,從而達到去杠桿目的;再如,企業三角債問題凸顯,這就需要追根溯源,加快清理以政府、大企業為源頭的資金拖欠。

去杠桿過程涉及多個交易環節,要調動市場積極性離不開稅收政策作用。財政部部長助理戴柏華介紹説,這次研究出臺了比較全面的配套稅收優惠政策。比如,符合條件的企業重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等都有減免優惠;對銀行呆賬,只要是符合“真實損失”原則,都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進行扣除。

“意見最大的亮點是堅持市場化和法治化。採取的多種舉措,都是要讓市場對資源配置發揮決定性作用。”發展改革委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李世剛説。

開闢融資新渠道,打通退出通道

企業債務負擔較重,“入口”和“出口”方面的問題都需要解決。意見一方面提出積極發展股權融資,另一方面指出要依法依規實施企業破産。

“大力發展股權融資,實際上是擴大企業融資的‘入口’;依法依規實施企業破産,是打通出清‘僵屍企業’、釋放信貸資源的‘出口’。”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諮詢研究部副部長王軍説。

長期以來,我國企業融資過於依賴以銀行貸款為主的間接融資。間接融資期限較短、成本較高,使得我國企業債務負擔明顯高於股權融資發達國家的企業。此外,由於發展底子較薄,不少企業從設立開始就資本金不足,後續發展也不得不依賴間接融資。

曾剛説,目前我國由私募股權、新三板、主板構成的多層次資本市場已經建立。下一步要精心營造良好的環境,引導更多的資金,通過股權融資進入實體經濟,為實體經濟提供長期穩定、低成本的資金,同時也從實體經濟發展中得到合理回報。這是長遠的制度性安排,是長期努力的方向。

在“立”的同時,“破”也必不可少。市場經濟下企業有生也有死,資源才能“轉”起來,沉重的債務負擔才有可能“解套”。

意見提出,充分發揮企業破産在解決債務矛盾、公平保障各方權利、優化資源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對於扭虧無望、已失去生存發展前景的“僵屍企業”,要破除障礙,依司法程序進行破産清算。

改革建立長效機制,政府做好引導和社保兜底

企業債務問題表像是負債重,根子在於現代企業制度尚不完備,導致舉債缺乏硬約束。為從長遠上解決問題,意見明確提出,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強化自我約束。

北師大公司治理與企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華分析,意見把現代企業制度放在很重要的位置,抓住了問題關鍵。強化企業自我約束能否取得成效取決於三點:一是法治力度,違規成本要高;二是責任明確,主體責任誰來負擔;三是激勵機制,企業績效提高了相關人員應當獲得獎勵。

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當前非常迫切的就是繼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李世剛説,當前國企預算約束軟化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加杠桿約束機制沒有真正建立起來。要在國有企業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實現企業自發建立約束機制調節杠桿。

去杠桿過程中企業怎麼做明確了,政府應當發揮怎樣作用?意見明確,政府的職責是制定規則,完善政策,適當引導,依法監督,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持社會穩定,做好職工合法權益保護等社會保障兜底工作。

“這次企業去杠桿,主要還是要用市場化手段推進。政府要創造好環境,同時做好社會保障兜底。”曾剛説。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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