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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傷保險待遇再次調整

2016-10-13 09:40 來源: 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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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印發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傷殘津貼、退休工傷人員補貼和供養親屬撫恤金。

2015年底前享受傷殘津貼的一至四級工傷人員(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工傷退休人員),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津貼:一級傷殘237元,二級傷殘227元,三級傷殘217元,四級傷殘207元。調整後傷殘津貼每月低於下列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予以補齊,具體標準是一級3058元、二級2925元、三級2792元、四級2659元。

2015年底前鑒定為工傷一至四級的退休人員(包括退職人員),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補貼:一級傷殘60元,二級傷殘50元,三級傷殘40元,四級傷殘30元。調整後工傷人員補貼與養老金之和每月低於下列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予以補齊,具體標準是一級3058元、二級2925元、三級2792元、四級2659元。

2015年底前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9元,最低發放標準1315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51元,最低發放標準985元。

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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