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福建省國土廳六條措施支持精準扶貧

2016-10-13 11:01 來源: 福建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近日,省國土資源廳就國土資源服務精準扶貧提出6條措施——

要切實保障扶貧開發用地。適時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適當增加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用地規模。“十三五”期間,每年安排扶貧重點縣每縣各200畝扶貧專項用地計劃指標,用於保障發展特色産業、造福工程搬遷、山海協作共建産業園等用地需求。涉及扶貧開發的基礎設施和民生工程項目用地可單獨組卷,開闢綠色通道,參照省重點建設項目不與供地率、批而未供、閒置土地量挂鉤,提高審批效率,促進項目及時落地。推進南平、三明、龍岩等地低丘緩坡土地開發利用試點。

要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鼓勵2200個貧困村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優先安排,補助資金優先保障。對劃定為基本農田的,按每年每畝60元標准予以補助,用於基本農田管護,其中扶貧重點縣的補助資金由省級統籌安排。開展補充耕地山海協作,支持貧困地區超額完成年度補充耕地指標異地有償調劑。對扶貧重點縣基本農田保護區外的耕地,優先安排用於基本農田異地有償補劃。

要用好用活增減挂鉤政策。支持貧困村實施舊村復墾和歷史遺留損毀採礦用地復墾。對2200個貧困村上報的舊村復墾項目,優先核定增減挂鉤指標,優先安排交易,優先予以結算。指標收益重點保證所在村造福工程搬遷和集中安置基礎設施建設需要,其中用於復墾項目所在村的資金支出不低於指標收益的60%。

要繼續大力推進地災搬遷。扶貧重點縣地災威脅村(居)和省級扶貧開發重點村自願異地搬遷集中重建並拆除舊宅的,全列為地質災害搬遷重建對象,按《福建省農村住房災後恢復重建實施方案》疊加補助,應補盡補。對受地質災害威脅搬遷集中重建點和受災倒損房易地集中重建點,協調地質隊伍提供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服務;鄉鎮政府與地質隊伍簽訂合同後,評估費從省級下達的地質災害防治經費中支出。因地質災害搬遷、新農村建設、移民安置等異地建房的,優先辦理用地手續。

要支持開展地質調查和礦産勘查。以耕地為重點,優先在扶貧重點縣開展農業地質調查評價試點工作,加快推動調查評價成果的轉化應用,促進優質特色農業産業發展。在保護生態環境前提下,將扶貧重點縣作為探礦權審批制度改革推進重點區域,優先部署勘查項目,加快重要礦産資源找礦力度。

要有序推進扶貧用地制度創新。在有條件的扶貧重點縣,優先安排國土資源管理制度改革等試點工作。實施旅遊扶貧用地政策,對旅遊項目中屬自然景觀用地及農牧漁業種植、養殖用地的,不徵收、不轉用,按原用途管理。扶貧重點縣礦産、水電等資源開發佔用集體土地且具備條件的項目,探索以給予原住居民股份方式補償。(記者 張靜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林巧婷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