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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積極應對新媒體時代執法挑戰 堅決打擊編造傳播證券期貨虛假信息行為

2016-10-15 07:15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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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市場是一個基於信息定價的市場,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公平是資金合理配置、市場有效運行的基礎。資本市場上的信息傳播具有來源多元、類型多樣、高度敏感、利益驅動明顯的突出特點,常見的虛假、誤導性信息不僅涉及上市公司經營、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資金走向,還涉及監管部門執法動向與宏觀經濟政策,不僅引發證券期貨價格波動,還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甚至誘發金融風險。正因如此,嚴厲打擊編造、傳播證券期貨虛假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貫徹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一直是我會乃至各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的監管執法重點。

目前,我會打擊編造、傳播證券期貨虛假信息初步形成了有威懾力、持續性、常態化的執法格局。2015年以來,我會立案稽查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行為19件,作出行政處罰 11件,移送公安機關5件,專門部署開展打擊編造、傳播虛假或誤導性信息專項執法行動,形成有效執法威懾與遏制。這些案件顯示,在移動互聯網廣泛普及的背景下,信息傳播速度快、範圍廣、影響大,編造、傳播虛假信息危害加劇,更需嚴管。

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案件呈現以下特點和趨勢:一是違法主體大眾化。互聯網的迅速發展和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媒體的繁榮,打破了傳統意義上因職業身份獲得影響力的主體身份限制,市場各類參與者都可能成為有影響力的信息發佈、傳播者。二是編造手法多樣化。除了傳統的無中生有,還出現了“移花接木”、“斷章取義”、“添油加醋”多種“變造”手法。有的違法分子先安排他人發佈虛假消息,再出面“澄清”,有的將網絡傳聞改編為確定性表述,有的在原有信息中加入主觀臆測,誤導他人。三是傳播渠道網絡化。虛假信息同步通過報刊、雜誌等傳統媒體和QQ群、股吧、微博、微信等即時通訊工具、網絡社交平臺多向傳播,信息傳播容量、擴散速度與影響力呈幾何級數提升。四是危害程度擴大化。虛假信息不僅涉及上市公司經營、市場資金走向,還涉及監管部門執法動向與宏觀經濟政策,對市場秩序影響重大。以“3月1日起創業板全面停止審核”案為例,該謠言從個人微信轉至每經網網站及某券商分析師新浪微博後廣為擴散,次一交易日上證指數下跌6.41%。五是行為目的複雜化。查處案件表明,行為人有的為宣泄不滿或擴大自身影響力,有的企圖通過信息欺詐牟利,還有的將造謠傳謠作為信息操縱、上市公司“偽市值管理”的手段,動機多樣,不乏多種違法行為交織混雜的複雜情形,危害疊加。在當前全媒體語境下,執法工作面臨更多挑戰,信息初始來源難以追溯,傳播路徑不易復原,我會稽查執法權限與手段凸顯不足,法律規範層面仍待進一步完善。

資本市場健康運行所需的良好信息傳播秩序,離不開我會與新聞出版、廣電、工信、網信部門的齊抓共管、綜合防治,以及與公安機關的密切執法協作。下一步,我會將進一步加大對證券期貨謠言的監測與線索發現力度,對嚴重危害市場秩序、嚴重影響投資者信心與預期的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行為依法嚴懲,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並全面關注其中是否存在任何操縱市場、偽市值管理、利益輸送等行為,紮實貫徹落實“依法監管、從嚴監管、全面監管”的工作要求。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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