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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築墻,讓欺淩遠離校園

2016-10-18 07:32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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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校園欺淩的治理工作將從注重事後懲戒,轉向涵蓋事前、事中和事後的綜合治理,用制度編織起一張防治校園欺淩的安全網

針對不時進入公眾視野的校園欺淩現象,據媒體報道,教育部正會同中央綜治辦等8個部門,研究制定《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淩和暴力的指導意見》,擬於11月底前出臺。與此同時,對校園欺淩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教育部還將根據相關要求,通過通報、約談等方式進行責任追究。

即將出臺的這份意見,最引人關注的特點就是強調事前的“防治”,即通過建立早期預警等機制,對可能發生的欺淩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從而起到未雨綢繆的作用。這一特點,反映了一段時間以來人們對校園欺淩現象的認識變化。從最開始社會公眾對這一現象的震驚、憤怒,到後來要求嚴厲處罰甚至刑事處罰的爭論,再到目前的綜合施治,人們對校園欺淩現象經歷了一個由情緒宣泄到理性尋求對策的轉變。

校園欺淩是世界各國都面臨的棘手難題。從國際經驗看,問題發生後的亡羊補牢固然是必須的,但防患于未然才應是日常治理的重心。據教育部統計,今年5—8月共有68起欺淩事件發生,相關責任人都得到了嚴肅處理,欺淩事件頻發的勢頭得到了遏制。相信,隨著指導意見的出臺和實施,早期預警及事後干預等機制、重大欺淩事件臺賬制度等制度的逐步建立,對校園欺淩的治理工作將從注重事後懲戒,轉向涵蓋事前、事中和事後的綜合治理,用制度編織起一張防治校園欺淩的安全網。

治理思路的變化,也呼喚社會公眾對校園欺淩採取更加成熟理性的態度。以往,儘管這種現象存在於校園之中,卻常常難以被社會公眾所了解,原因之一就在於,校園欺淩往往被學校視為“家醜”,生怕張揚出去“有損顏面”,因此極力淡化。另一方面,家長與學校對於輕微欺侮行為沒有從一開始就給予足夠重視,導致未能及時對這種行為予以制止和懲戒,讓問題愈演愈烈。所謂的“破窗效應”,在校園欺淩中尤為明顯。因此,對可能的欺淩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並在制度上固定下來,其重要性怎麼説都不過分。

校園欺淩治理得好與壞,關乎每一個學生的健康成長。這不僅指那些遭遇欺淩的受害者,也包括那些實施欺淩行為的孩子。在校園欺淩中,那些被侮辱、敲詐、勒索甚至身心受到嚴重傷害的學生,作為“看得見的受害者”理應得到及時保護,同時,我們也不應忘記,施暴的孩子某種程度上也是“看不見的受害者”,他們的身後往往是緊張破碎的家庭關係、備受排擠的人際關係、無法自拔的生活惡習,等等。在人格與行為還未定型的青少年階段,他們更需要有人拉一把、扶一下。一次及時的糾正,一聲真誠的關懷,或許就是他們人生的轉捩點。

習近平總書記日前就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做出重要指示,要求提高預測預警預防各類風險能力。校園欺淩現象作為當前社會安全領域的“風險點”,尤須預測預警預防的制度化。也要認識到,徒法不足以自行,面對校園欺淩,需要站出來的不僅是政府,學校、家長和全社會都在其中有自己的一份責任。當相關各方都參與進來,我們今天在治理校園欺淩上取得的共識才能走得更遠。(張璁)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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