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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出臺多項禁止性規定整治校園網貸亂象

2016-10-21 08:21 來源: 重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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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臺多項禁止性規定整治校園網貸亂象
僅憑學生身份信息不得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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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由校園網貸引發的行業亂象持續發酵,特別是2016年“裸條”事件爆發後,校園網貸更是引發了廣泛關注。

針對校園網貸亂象,日前,市金融辦聯合重慶銀監局、市教委印發《關於重慶市校園網貸實行負面清單制度的通知》(下稱《通知》),作出了多項禁止性規定。

10月20日,重慶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就《通知》出臺的背景及相關規定等進行了解讀。

兩成受訪高校學生有網貸經歷

據騰訊科技公佈的一份調查問卷顯示,過去一年,接受調查的不同地域的近8000名高校學生中,超過21%的人有過網絡貸款經歷,有興趣在網絡平臺貸款的學生佔比近50%。隨著通過網貸平臺貸款的大學生越來越多,校園網貸亂象及其風險也逐漸暴露出來。

“校園網貸亂象頻現,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原因。”重慶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分析:

一是網貸行業發展迅速,但相關監管政策遲遲未能出臺。

二是部分校園網貸平臺存在虛假宣傳、風控不嚴和無序發展等問題。有些網貸平臺甚至變相發放高利貸,或採取編織各類費用陷阱等方式謀取暴利。

三是部分學生缺乏自控能力與鑒別能力,又未受到相應的教育引導,出現盲目消費、過度消費現象。同時,面對暴力催收等違法行為,部分學生自我保護意識不強,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這種背景下,《通知》應運而生。其從設立負面清單規範校園網貸機構行為、加強對校園網貸機構的監管及對學生的教育引導等方面,提出了整治行業亂象、規範校園網貸的具體舉措。

貸款容易為主要誘因

據了解,貸款特別容易,是大學生熱衷在網絡平臺上貸款的主要誘因。

重慶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調查發現,目前大部分校園網貸機構放款門檻低、風控弱,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學生僅憑學生證、身份證、銀行卡就可貸款。

過低的門檻,使得當前校園網貸行業呈現出嚴重的叢林特徵。加上缺乏監管,導致各家網貸公司無序競爭,不斷降低借款門檻和風控標準,進一步提高了潛在風險。由此,不少大學生一步步走入被設計好的陷阱中,最終因利滾利導致面臨鉅額債務。即便這樣,網貸平臺也並不擔心學生賴賬。在這些網貸平臺看來,學生的家人自然會替他們還債。

針對這種情況,《通知》要求合理控制風險,避免學生盲目借款,規定不得採取僅憑學生身份證、學生證等低門檻方式發放貸款;不得向未取得家長、監護人或者其他管理人等第二還款來源方書面同意願意代為還款的學生發放貸款。

學生不得做校園代理

重慶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摸排中發現,幾乎所有校園網貸機構,均將校園代理作為其最重要的營銷手段之一。做校園代理的多為在校學生,其社交網絡即為校園網貸機構的營銷網絡,覆蓋面大,可利用同學間的信任進行營銷。

對此,我市要求整治線上線下宣傳亂象,防止誤導學生。《通知》規定:不得在校園內以任何形式開展網貸營銷宣傳活動;不得在線上以歧義性語言開展虛假片面營銷宣傳活動,誤導學生借款行為;學校教職工和學生不得宣傳、推薦、代理網貸業務。

校園網貸不得直接發放現金

據重慶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調查,在校大學生中有不少人缺乏正確的消費觀念,他們往往不顧家庭經濟情況,追求超前消費、奢侈消費。

鋻於這種情況,我市要求嚴格規範校園網貸借款用途,正確引導大學生消費觀,使校園網貸回歸本質。《通知》規定,不得發放用於學生生活學習必需品以外的貸款或直接向學生提供現金。

重慶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要引導大學生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僅憑一紙通知還遠遠不夠。學校、家庭都應該加入進來,對大學生加強教育。(記者 黃光紅)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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