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關於開展首批新聞出版業科技與標準重點實驗室申報工作的通知

2016-10-21 09:52 來源: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關於開展首批新聞出版業科技與標準重點實驗室申報工作的通知
新廣出辦發[2016]8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廣電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新聞出版廣電局,各相關行業協會、行業機構,各新聞出版企業,各相關院校及科研院所:

為貫徹落實《關於加快新聞出版業實驗室建設的指導意見》,逐步完善新聞出版業科技創新體系,提高新聞出版領域科技自主創新能力,根據統一工作部署,現開展首批新聞出版業科技與標準重點實驗室申報工作,以下簡稱“實驗室”。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申報主體範圍為新聞出版企業、相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單獨申報或聯合申報。鼓勵技術企業參與聯合申報。

二、申報方向

本著急用先行的原則,按照新聞出版業科技創新,特別是數字化轉型升級的需求,在新聞出版産業鏈各環節的具體領域,建設一批專業領域實驗室和跨領域綜合性實驗室,關注新材料、新裝備、新工藝及共性關鍵技術的跟蹤、攻關與應用研究。

(一)專業領域實驗室

1.生産技術與裝備方向:重點關注支持動態采編、協同采編、智慧采編、作者管理、讀者管理等相關技術;關注語義分析、語音識別技術;關注混合存儲等新型存儲技術與裝備;關注數字墨水、數字顯示屏相關技術與裝備;關注支持綠色印刷的材料、設備、工藝及技術;關注新型柔性印刷材料、光敏油墨等新型印刷材料、設備、工藝及技術。

2.資源編碼與管理方向:重點關注支持多種屬性內容資源標識符標準註冊、登記、嵌入、管理、關聯、融合的相關技術、工具及系統;關注實現複合形態內容資源有效管理的相關技術;關注ISLI/MPR國家標準的應用模式創新。

3.知識挖掘與服務方向:重點關注知識挖掘與發現、知識關聯與重組、知識應用與管理、自然語言理解與深度學習等技術;關注主題詞表、敘詞表、本體建設等工具;關注知識資源加工、資源管理、産品運營與服務管理等系統;關注知識服務模式創新。

4.內容表達與呈現方向:重點關注平面及三維動畫、影像、聲音等富媒體內容呈現及交互技術;關注增強現實、虛擬現實、倣真現實等內容可視化産品的製作技術及工具;關注人機交互及智慧應答技術,及相關系統和平臺建設。

5.産品傳播與營銷方向:重點關注支持內容産品傳播方式、渠道、營銷、客戶管理及服務模式創新的相關技術、工具及系統;關注線上線下一體化、電子商務、供給側直銷等模式創新;關注CNONIX國家標準的應用模式創新。

6.數據管理與運營方向:重點關注數據匯聚與治理、交換與共享、分析與應用、存儲與安全等相關技術;關注數據管理、數據應用、數據服務等工具和平臺;關注數據匯聚機制、數據資源應用模式建設;關注數據建模與分析。

7.版權保護與應用方向:重點關注數字水印、加解密等數字版權保護技術;關注版權許可認證、版權登記、侵權追蹤、取證維權等工具和系統;關注版權資産管理、評估、交易管理與運營支持系統。

8.其他高新技術跟蹤與應用方向:重點關注可應用於新聞出版領域的相關高新技術。

(二)跨領域綜合性實驗室

重點關注支撐各專業領域的共性技術攻關與應用,跨專業領域的應用技術交叉與融合、集成與應用。

三、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須是在中國境內註冊5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聯合申報的,必須確立一個法人單位為牽頭單位,其他單位為共建單位,並附有共建協議書,明確共建單位各方的權責,聯合申報的單位數量不超過5家。

2.申報主體應具有穩定的科研隊伍,擁有學術水平高、科研能力強的帶頭人。

3.申報主體應為實驗室的建設運行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和條件保障。

4.申報主體應制定符合申報方向的實驗室建設發展規劃,目標明確、思路清晰、管理規範。

5.申報主體應承擔過新聞出版領域的相關課題及項目。

四、申報要求

1.申報主體應按要求填寫《新聞出版業科技與標準重點實驗室申報書》(見附件1),紙質版一式5份,同時提交電子版。

2.各地方申報主體的申報材料向各省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管理部門提交,各省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管理部門經初審、匯總後向總局數字出版司提交《申報新聞出版業科技與標準重點實驗室情況匯總表》(見附件2)及相關材料;中央申報主體直接向總局數字出版司提交。

3.每個申報主體限報一個實驗室。聯合申報的牽頭單位不得再獨立申報、或作為其他實驗室牽頭單位申報。

4.向總局數字出版司提交申報材料的截止日期為2016年11月30日。逾期將不予受理。

五、聯絡方式

聯 係 人:康寶中,武遠明

聯絡電話:010-83138707,83138703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40號

電子郵件:kjbzhsys@163.com

附件:1.新聞出版業科技與標準重點實驗室申報書

      2.申報新聞出版業科技與標準重點實驗室情況匯總表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
2016年10月13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