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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居住證實施辦法》11月1日施行

2016-10-22 07:26 來源: 重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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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重慶市居住證實施辦法》將於11月1日起施行。辦證流程如何?該準備哪些申辦材料?10月21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對該辦法進行了詳解。

申領對象

在渝居住的非重慶籍公民。重慶籍公民不需辦理居住證。一般來講,應由本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居住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證。

申領條件

在渝居住並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具備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居住證。

申辦材料

本人身份證、2張1寸彩色登記照,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或就讀證明、《居住證申領登記表》。

辦理流程

第1步 辦理暫住登記

申請人持身份證或戶口本等有效身份證明、居住住所證明到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登記手續。符合條件的,民警當場受理並出具《暫住登記憑證》。

第2步 申領居住證

登記滿半年(如1月1日登記,則同年6月30日(含)滿半年),向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辦材料,公安派出所對申辦材料進行審驗並核發居住證。

這些問題要注意!

每年簽注一次

居住證每年簽注1次。按居住證上發證日期起算,居住證持有人每滿一年時提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及時辦理住址變更手續

辦理居住證以後,不管是跨區縣住址變動,還是區縣內換小區、換單元,只要是住址發生變動的,都應當自變動之日起7日內,持本人身份證、居住證和居住地住址證明到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變更手續。

辦理居住證可享受更多待遇福利

辦法進一步細化政府及有關部門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義務教育、就業、住房、衛生、文化體育等10類基本公共服務,明確了居住證持有人可享受選舉與被選舉,參與公共決策和社區事務管理等5類權利,以及滿足條件可就地參加高考、在居住地應徵入伍等9類便利。

適時換領、補領

居住證持有人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發生變更或更正的,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換領、補領手續。

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

辦法規定,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辦理簽注手續不收費;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具體收費標準由市財政部門、市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記者 周松)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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