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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破獲“搶帽子”類操縱證券市場案

2016-10-26 07:3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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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10月25日電(記者 朱翃)一些所謂“股評家”和“大師”,在媒體上對股票走勢指點江山,私底下卻利用粉絲的信任,偷偷把粉絲的錢“轉移”到自己口袋裏。上海警方近期破獲了首例“搶帽子”類操縱證券市場案,犯罪嫌疑人朱某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據了解,2012年,某證券公司經紀人朱某覺得自己辛苦拉客戶買賣證券賺取佣金的收入太低且不穩定,欲尋“發財”之路。某財經頻道一檔股評節目發佈了招聘股評嘉賓的廣告,朱某向該頻道投出了自己“美化”後的簡歷,並通過了節目組面試,順利坐上股評節目嘉賓主持的座椅。從此,朱某不僅定期上節目侃侃而談分析股市大盤及個股,還經常出席一些講座或見面會,擁有大量粉絲。

2013年,朱某已在股民圈中小有名氣,也在大量粉絲身上發現賺錢的機會。每次參加節目前,朱某會從看好的股票中挑選一隻,利用多個證券賬戶大量買入。他在參加某股評節目直播時,就將自己大量買入的股票向觀眾推薦。收看該節目的觀眾,特別是老年觀眾,聽到專家點評,便跟風買入其推薦的股票。

殊不知,股民們眼中的這位“專家”在薦股次日,便獲利了結,而粉絲還等著股票“會有機會”或“強勢上漲”。“朱大師”粉絲中,有人發現跟隨“大師”的腳步卻總是步步“踏空”,於是向相關部門舉報。

上海公安經偵部門接報後,經過偵查發現,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犯罪嫌疑人朱某在擔任某證券公司經紀人期間,實際控制多個證券賬戶,採取對多只股票先行買入,于當日或次日在某股評節目中對這些股票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投資建議,造成節目中評價或推薦的多只股票在節目播出後第一個交易日成交量明顯放大。之後,朱某再于節目播出後1至2個交易日將所控制的股票全部賣出,交易金額約4000萬元人民幣。

我國法律將“證券公司、證券諮詢機構、專業仲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媒體或者自媒體上對上市公司或者其股票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預測,以便通過期待的市場波動取得經濟利益的行為”定義為“搶帽子”交易,屬於操縱證券市場犯罪的手法之一。目前,朱某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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