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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模式不等於分享經濟

2016-10-28 07:35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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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只是工具和渠道,分享經濟強調利用網絡盤活閒置資源。網約車起于分享,最終在走向專業化、職業化,這些專職化的網約車,並不屬於分享經濟的範疇

這兩年,分享經濟在我國多個領域快速興起,贏得了不少喝彩之聲,例如網約車、短租等等。但是,我認為,網約模式並不等同於分享經濟。

要準確認識分享經濟,必須澄清一個概念。分享,是個人拿出自己的閒置資源給他人使用。滴滴和一些短租平臺起家的時候,確實都將分佈于不同地域、不同群體的閒置汽車、房屋進行了整合盤活,並向陌生消費者提供服務,這才是分享經濟。

分享強調盤活閒置的資源。例如兼職司機運營的網約車,又如順風車,司機並不以此為主業,他們在上下班路上或閒暇的時間順路拉數名乘客,讓一輛車發揮了兩輛車的功能。

分享經濟,有其特定的局限性。相信很多人都遇到過兼職司機不大認路的情況。分享還取決於個人意志,想開車開一下,不想開就停下,這種服務不一定能覆蓋全時段。同時,分享經濟的安全性問題,也一直未得到很好的解決,還缺乏一套成熟、嚴格的安全措施。

但是,今天絕大部分的網約車,已不屬於分享經濟範疇了。例如有的網約平臺上,大量司機一天工作8小時以上,平臺還在北京等5個城市招募10萬名司機,免費領取一輛汽車即可成為司機。招募司機、經營自營車輛,這已經接近傳統出租車行業的運營模式。

網約車起于分享,最終在走向專業化、職業化,這些專職化的網約車,並不屬於分享經濟的範疇,網約平臺也並不主要靠分享經濟盈利。

因此我們需要思考,什麼樣的模式才能滿足城市生活需要。就發展路徑而言,未來所有的出租車可能都會變成網約車,它們都會加入類似的網約平臺,為大眾提供動態、高效的服務。而就安全保障而言,所有的網約車也應該接受類似出租車的監管。因此,兩者不應該是“單向的”誰變成誰,而是兩者都應該變,向一個中間點互相靠攏。産業政策如何推動這種轉變,需要高超的智慧。

通過概念劃分,我們可以發現,網約只是工具和渠道,它不應該是劃分“分享經濟”和專業化行業的標準。

回頭來看分享經濟,由於缺乏真正的專業性、安全性,對於任何一個産業而言,分享經濟都無法成為主流,只能是一個補充。未來,隨著大量行為數據的産生,我們可以通過“數據識人”建立更好的信用體系,從而讓陌生人之間也可以彼此信任,分享彼此的閒置資源。(中南建設集團董事 涂子沛 記者 劉志強整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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