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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下月個體戶“兩證整合”

2016-10-28 09:40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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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7日從廣東省工商局獲悉,廣東將於11月1日起在全省範圍內實施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比全國實施的時間提前一個月。以後個體工商戶辦證將更加節省時間,註冊登記無需跑了工商又跑地稅、國稅。

改革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的個體工商戶數據信息將實時共享。要辦理個體工商戶工商及稅務登記,只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填寫“一張表”,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一個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稅務部門將不再發放稅務登記證。

“兩證整合”後新頒發或換發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具有原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功能和效力。個體工商戶憑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即可到稅務部門直接辦理涉稅事宜。

改革不設過渡期。對於自2016年11月1日起新開業的個體工商戶,頒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11月1日之前成立的個體工商戶,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或換照時,換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對於11月1日之前成立的個體工商戶,因未辦理變更登記或換照而暫未取得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繼續有效。

新政核心提要

“兩證”指個體工商戶在工商局辦理的營業執照和稅務局辦理的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是指將個體工商戶登記時依次申請,分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稅務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改為一次申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一個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登記制度。

自2016年11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申請開業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換發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並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記者/劉倩)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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