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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認真做好“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團巡講活動的通知

2016-11-02 13:09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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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認真做好“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團巡講活動的通知
高檢辦字[2016]3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教育局:

按照《全國“法治進校園”巡講活動方案》(高檢會〔2016〕8號),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從全國檢察機關擇優選拔24名優秀巡講員組成全國巡講團(詳見附件1),組織研發了一批精品法治課程,擬於近期分赴全國巡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巡講活動整體組織和時間安排

全國巡講團共分為6個小組,每月組織3個小組分赴有關省份進行巡講,每個省份巡講兩到三場,巡講的範圍為中、小學校,計劃用6個月左右的時間(不包括寒假)實現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全覆蓋。巡講的時間段詳見附件2。

二、具體巡講地點和路線

具體巡講地點和路線由各省級人民檢察院會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附件2規定的時間段內共同商定。巡講地點要結合當地未成年人群體狀況及法治教育需求認真選擇確定,市、縣、鄉均可。省級檢察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已經組織過“法治進校園”巡講活動的地方,原則上不再安排。巡講路線安排要做到合理高效,在擴大覆蓋面的同時儘量減少路途時間,巡講團在每省份的時間控制在5日以內。

三、巡講主題及巡講方式

巡講地點確定後,由當地學校、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和法治教育需求,從附件3中選擇2個主題。一是根據學校選擇的主題上2節法治課,每節約45分鐘,同時在巡講現場發放法治宣傳資料;二是巡講團與當地師生、家長和未成年人檢察工作人員代表組織一次以校園安全和法治教育為主題的座談會,調研了解相關情況,聽取師生和家長的意見建議。

四、巡講現場組織

請巡講當地的檢察機關牽頭協調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共同做好巡講現場組織工作。巡講既可以在一個學校進行,也可選擇當地劇場、體育場等公共場所,組織多所學校師生聽課。有條件的地方,要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進行報道、播放,擴大巡講的覆蓋面。檢察機關要在現場佈置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展板、海報,在現場播放高水平未成年人檢察題材微電影,並組織本地未成年人檢察工作人員旁聽觀摩。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要妥善做好課程安排,不要因法治巡講干擾原有教學計劃和進度。

五、其他有關事項

1.請各省級人民檢察院在接到通知後,及時與本地教育行政部門溝通協商,確定聯絡人,並制定工作方案,列明具體巡講地點、日程安排和所需巡講主題,于全國巡講團赴本地巡講10日前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辦公室。

2.請全國巡講團講師所在省、直轄市的省級人民檢察院負責通知巡講團講師所在單位,為巡講活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巡講團講師在巡講活動中的交通、食宿費用,原則上由其所在單位承擔。

聯絡人:

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于飛、申瀟靜

檢察內網郵箱:yufei@gj.pro 傳真:010-65209485

附件:

1.“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團講師名單

2.“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活動時間安排

3.“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活動主題清單

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2016年10月20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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