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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執法監管亟待加強

2016-11-03 07:23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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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會審議環保法執法檢查報告
環境執法監管亟待加強

11月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沈躍躍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作關於檢查環境保護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沈躍躍表示,環境保護法實施一年多來,各級政府環境保護責任逐步落實,環境執法司法力度進一步加大,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但從檢查情況看,部分地區環境質量與人民期待有較大差距,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還沒有得到解決,一些制度落實還不夠嚴格,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今年6月至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對河北、山西、黑龍江等8省(區)進行了檢查。檢查組深入到23個地市,召開了21次座談會,實地查看了106個單位和項目。

報告指出,環保法正式實施以來,各級政府部門不斷加大執法、司法力度,積極落實法律責任。從2015年到2016年8月,全國共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1163件,查封、扣押案件8647件,停産、限産案件4990件。2015年,各級環保部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9.7萬餘份,罰款超過42.5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7%和34%。今年7月,中央環保督察組對8個省份開展了現場督察,按照“力行力改”原則,集中查辦了一批違法案件,有力推動了地方政府落實環保責任。強化環境綜合治理推動了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空氣質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水質等指標都有所好轉,突發環境事件呈減少趨勢。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沈躍躍也表示,一些地方政府對保護環境和發展經濟的關係認識不足,有的地方考核問責機制不健全,還有的地方領導幹部違規干預環境監測和執法。報告指出,大氣、水、土壤污染問題依然突出,環境執法監管亟待加強。環境保護法修訂實施後,法律規定的排污許可、環境監測、區域聯防聯控、生態紅線劃定、生態補償等方面的配套法規或規範性文件尚未出臺,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亟需銜接完善。

針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沈躍躍在報告中建議,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進一步提高對環境保護的認識。同時,依法落實環境保護責任,各級政府要依法對環境質量負總責,嚴守環境質量底線,將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作為政府環保責任的紅線。此外,還應進一步提高環境執法能力,加大執法力度,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健全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加快完善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記者 彭 波)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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