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農業部部長強調堅持農地集體所有是農村改革底線

2016-11-03 18:28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11月3日電(記者 董峻、侯雪靜)農業部部長韓長賦3日表示,堅持農村土地的集體所有,有利於保證廣大農民群眾平等享有基本生産資料,是實現共同富裕的一個重要基礎。這是農村改革的一條底線。

韓長賦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關於完善農村土地“三權分置”辦法發佈會上説,農村土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這是憲法明確規定的,是農村最大最根本的制度,必須長期堅持毫不動搖。

“農村的土地只有不到10%是國家的,90%都是農民集體的,所以我們是以土地集體所有制為主,10%主要是歸國有農墾系統。”他説,“如果從層次來説,大概40%左右的集體土地是村級所有,60%左右是村民小組所有。”

韓長賦表示,目前我國農村集體經濟擁有大量資産,包括資源性資産、經營性資産和非經營性資産。僅耕地、草地、林地就有60多億畝,經營性資産達2.86萬億元。實行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三權分置”是新形勢下集體所有制具體實現形式的探索和創新。在“三權分置”過程中,集體所有權必須得到更加充分的體現和保證,不能被虛置。

他強調,要維護農民集體在承包地的發包、調整、收回、徵收以及監督使用等方面的權能,包括集體有權依法發包集體土地,因自然災害嚴重損毀等特殊情況下,可以依法調整承包地,有權就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提出意見依法獲得補償。流轉進來的新經營主體,不能長期撂荒、拋荒,村集體對此有監督權。

他同時承認,有些地方確實有監督機制不健全,集體所有權被虛化的現象。對此,日前印發的中辦、國辦《關於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要求建立健全集體組織民主議事的機制,切實保障集體成員的知情權、監督權、決策權,確保農民集體有效行使集體土地的所有權,防止少數人私相授受,謀取私利。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