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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工商部門依法做好失信被執行人任職限制工作

2016-11-10 09:49 來源: 工商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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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工商部門依法做好失信被執行人任職限制工作
302.99萬名“老賴”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等職務

全國工商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共享交換應用系統自2015年12月1日全面上線運行。截至2016年9月底,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對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302.99萬名“老賴”依法進行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等任職限制,目前限制“老賴”66954人(次)。

《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對企業相關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有明確的限制性規定。其中,個人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的失信被執行人,不得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依法做好失信被執行人任職限制工作,是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推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要環節。

按照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和中央文明辦、最高人民法院、工商總局等八部門簽署的《關於印發〈“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的通知》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向工商總局提供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在企業登記註冊環節對其任職資格進行限制。

工商總局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完成了與最高人民法院專線網絡的聯通,自2015年12月起實現失信被執行人數據的每日傳送;下發《關於依法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信用懲戒的通知》,對完善信息化系統、嚴格執行任職限制、加強宣傳培訓等工作進行部署;開發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聯網應用系統,構建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庫,並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每日定時下載名單,及時更新數據;工商總局指導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改造升級現有登記系統,實現了系統對失信被執行人的自動攔截、自動提示限制原因,並自動生成申請人告知單,提示其與執行法院聯絡;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將失信被執行人任職限制的落實情況納入總局督查內容中,並組織數次專項督查,推動此項工作的落實。

據悉,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深化失信被執行人的任職資格限制工作,發揮其強大的懲戒和震懾作用。對企業失信被執行人,將依法在國家企業信息公示系統上予以公示;對現有失信被執行人已在企業任職的情況,將進行認真梳理、統計、分析和甄別,並適時啟動責令企業糾正違法行為的工作;積極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做好網絡查控工作,擴大查詢範圍,及時做好相關司法判決的協助執行工作。同時,工商總局將聯合更多部門,繼續加大對各領域存在失信行為的企業和個人的信用懲戒力度,真正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讓失信者寸步難行,讓守信者一路暢通。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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