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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加快建立購租並舉住房制度

2016-11-16 13:59 來源: 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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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加快建立購租並舉住房制度
允許商業和辦公用房改建為租賃住房

“住有所居”並非戶戶都要購房,租房住也是重要途徑。11月15日,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我省加快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允許將商業和辦公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將進城落戶農民、農民工等住房困難群體納入公租房保障範圍。

為多渠道籌集租賃住房房源,我省鼓勵住房租賃企業通過購買、新建、租賃或房屋託管等方式籌集房源;鼓勵房地産開發企業與住房租賃企業合作,出租待售商品住房。鼓勵住房供應緊張的市、縣制定新建租賃住房計劃,建設合理規模的租賃住房;鼓勵地方政府盤活城區存量土地,採用多種方式增加租賃住房用地有效供應。

在不影響建築結構和消防安全、保證房屋基本生活設施配套完善的前提下,允許將商業和辦公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土地用途調整為居住用地。允許將現有住房按照國家和地方的住宅設計規範改造後出租。

同時,完善公租房保障制度。鼓勵地方政府採取購買服務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將現有政府投資和管理的公租房交由專業化、社會化企業運營管理。將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大學生和青年醫生、教師等專業技術人員等群體納入公租房保障範圍。推行公租房貨幣化補貼,實行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並舉,公租房實物配租租金標準按同地段住房市場租金標準的60%-80%確定,租賃補貼標準由各地結合市場租金水平和保障對象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實行動態管理。(記者 鄭榮林)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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