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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發佈《關於健康扶貧工程的實施意見》

2016-11-17 11:31 來源: 重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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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發佈《關於健康扶貧工程的實施意見》
到2017年,全市農村貧困人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全覆蓋

為解決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下簡稱農村貧困人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11月16日,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健康扶貧工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到2017年,全市農村貧困人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健康檔案建檔將實現全覆蓋。

農村貧困人口區域內就診率將達90%

按照《意見》,到2017年,除了農村貧困人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健康檔案建檔全覆蓋外,貧困區縣(自治縣)醫療服務網絡將更加完善,服務能力明顯提升。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障和救助制度進一步健全,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得到一定程度緩解。

到2020年,貧困區縣(自治縣)衛生資源、居民健康、公共衛生、疾病防控等主要指標達到全市平均水平,二級甲等公立醫療機構全覆蓋、基層醫療機構標準化全覆蓋、村衛生室標準化全覆蓋,農村貧困人口在區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0%;醫療保障能力明顯提高,農村貧困人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得到有效控制。

農村貧困人口醫保住院報銷比例提高起付線降低

要防止貧困人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就要減輕其醫療費用負擔。

為此,我市將提高農村貧困人口醫保報銷比例,其在區域內區縣級醫院居民醫保住院報銷比例提高10%;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自付費用在起付標準至10萬元內的,報銷比例提高10%,達到50%。同時,農村貧困人口在區域內區縣級醫院居民醫保住院報銷起付線降低50%;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降低50%。

擴大醫保報銷範圍,按照規定逐步將部分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納入特殊疾病範圍,享受特殊疾病報銷政策。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醫療康復項目按規定納入醫療保險支付範圍,提高貧困殘疾人醫療保障水平。

擴大醫療救助和臨時救助覆蓋面。將農村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範圍,對突發重大疾病暫時無法獲得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農村貧困人口,加大臨時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幫扶力度。對農村貧困人口重病患者按照醫療救助政策,實施普通疾病救助和特大疾病救助。資助農村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按貧困程度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給予適當補貼。

設立區縣扶貧濟困醫療基金

按照《意見》,我市還將針對農村貧困人口實行疾病應急救助。農村貧困人口在區縣域內住院治療,通過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扶助後,對其自付費用再由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按規定給予部分補助。

“還將設立區縣(自治縣)扶貧濟困醫療基金。”市衛計委有關負責人稱,對農村貧困人口發生醫保目錄外醫療費用單次超過3000元的,在不超過總費用的30%以內實施分段分檔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額度不超過5萬元。

農村貧困人口在區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實行先診療後付費,定點醫療機構設立綜合服務窗口,實現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疾病應急救助、醫療救助等“一站式”即時結算。

同時,推進50個常見病、慢性病病種在基層醫療機構首診試點。為每位農村貧困人口建立電子健康檔案和健康卡,為每個貧困戶確定1名簽約家庭醫生。

每個貧困區縣至少建成1所二甲醫院

為平衡優質醫療資源,按《意見》要求,每個貧困區縣(自治縣)至少建成1所二級甲等公立醫院,每個鄉鎮(街道)建成1所標準化鄉鎮(街道)衛生院,每個村(社區)有1個標準化衛生室。實現貧困區縣(自治縣)100%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街道)衛生院、70%以上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社區)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

貧困區縣(自治縣)還將全面實施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農村婦女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農村婦女“兩癌”篩查、兒童營養改善、新生兒疾病篩查等項目,完善殘疾兒童篩查制度,對0—6歲兒童殘疾初篩給予免費,建立貧困疑似殘疾兒童診斷補貼制度,推進出生缺陷綜合防治。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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