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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財政紮實推進財政科研資金“放管服”改革

2016-11-17 20:34 來源: 重慶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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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舍得“放”。取消或放寬一些比例或額度限制,讓項目單位自主決定在科目間調劑使用,超過兩年未使用完畢的結余資金繼續留在項目單位統籌用於科技。高校和科研院所差旅會議管理科研不參照行政單位管理辦法執行,科研人員因科研任務産生的出國費用、車輛運行維護費、接待費不列入“三公經費”。高校和科研院所可自主採購科研設備,也可自行委託政府採購代理機構代理採購。

二是嚴格“管”。制定項目預算編制、預算調劑審核、間接費用統籌使用、績效支出管理與考核、勞務費分配管理、結余資金使用以及科研成果轉化激勵等管理辦法,開展項目資金管理和績效督查,督查結果與科研經費分配等挂鉤。

三是優質“服”。探索科研財務助理制度,為科研人員在項目預算編制和調劑、經費支出、財務決算和驗收等方面提供專業化服務。制定符合科研實際需要的內部報銷規定,切實解決科研活動中無法取得發票或財政性票據等問題。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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