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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單,讓老賴現形

2016-11-22 08:18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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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們單位上了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微信朋友圈都傳開了,很多人問是怎麼回事,我們壓力很大。現在,我們正積極安排還款,能不能把我們單位從黑名單上撤下來?”9月26日,吉林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主任張東武急急忙忙趕到長春市凈月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向法官説明情況。

2013年,吉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凈月潭支行與該中心簽訂借款合同,隨後,吉林銀行凈月潭支行和該中心分別與借款人高某等56人簽訂了委託貸款合同,約定為高某等56人貸款。此後,吉林銀行凈月潭支行將貸款轉入該中心的賬戶,並按要求將此貸款分別轉給實際借款人高某等56人。

然而,貸款到期後,多位借款人拒不還款。吉林銀行凈月潭支行便將該中心訴至法院。經審理,法院作出裁決,吉林省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應還款給吉林銀行凈月潭支行,總涉案金額3510余萬元。

對於這一判決,吉林省中小企業服務中心一直拖著拒不執行。凈月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將該中心信息錄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統一向社會公佈。

作為事業單位,吉林省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被曝光後,備受社會關注,其主管單位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的領導也多次催問情況。張東武立即安排還款,目前,此案已執行回款1500余萬元。

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明確要求,堅決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以及《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對有關部門及領導幹部干預執行、阻擾執行、不配合執行工作的行為,依紀依法嚴肅處理。這一規定為打擊“老賴”提供了尚方寶劍,對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機關、事業單位敲響了警鐘。

據了解,吉林省法院系統將進一步加大打擊逃避執行、消極執行的被執行人,拓寬對失信被執行人的聯合懲戒範圍,加大對“老賴”的懲戒力度,維護法律權威。(記者 徐 雋)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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