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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首次出臺産權保護頂層設計——給各類市場主體吃顆“定心丸”

2016-11-28 07:09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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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善産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産權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對外公佈,對完善産權保護制度、推進産權保護法治化作出了全面部署。

作為中央在産權保護領域出臺的首個文件,《意見》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多位接受採訪的專家學者表示,強調完善産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産權,對於穩定社會預期、增強全民族信心,對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現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順應社會期盼

“有恒産者有恒心。”産權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有效運行的基礎,是實現經濟社會穩定發展的重要保障。完善的産權保護制度,有利於激發社會創新活力,有利於穩定投資預期,有利於提高資源配置和利用效率。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大力推進産權制度改革,從農村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建立,到上世紀90年代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推行,從2004年將“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産不受侵犯”寫入憲法,到2007年物權法的出臺,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産權保護制度正逐步形成,初步建立起産權保護的法律體系。

國家發展改革委宏觀經濟研究院教授常修澤表示,産權是所有制的核心。在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各種資本流動、重組、融合日益頻繁,各類財産權都要求有完善的産權保護制度作保障。從這個角度看,完善産權保護制度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對完善産權保護制度、加強産權保護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完善産權保護制度,國家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産權和合法利益;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健全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産權保護制度,加強對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和自然人財産權的保護;十八屆五中全會進一步明確,推進産權保護法治化,依法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權益。

“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背景下,産權保護法治化對於穩定經濟預期至關重要。”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表示,在經濟新常態下,有效應對各種挑戰、保持經濟長期持續健康發展,必須穩定社會預期、增強社會信心。要做到這一點,保護好産權尤為關鍵。不僅如此,它還有助於調動各方積極性,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和創造力,增強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

專家表示,完善産權保護制度還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舉措。隨著社會財富不斷積累壯大,中等收入群體日漸擴大,人們對産權安全性的要求越來越迫切。

加快推進法治化

如何甄別和糾正涉及産權的錯案冤案,如何妥善處理民營企業家“經濟原罪”,如何有效解決民營企業違法案件中司法不規範問題,如何更加有效保護國有資産……切實解決好上述問題,既是當前完善産權保護制度的重點難點所在,也是加快推進産權保護法治化的必要前提。

對此,《意見》清晰地指出了産權保護的根本方向,即以公平為核心原則,堅持問題導向和依法保護,加快推進産權保護的法治化,妥善處理好産權保護中存在的舊矛盾、新問題。

值得關注的是,《意見》從10個方面提出了具體的改革措施,既涵蓋了加強各種所有制經濟産權保護、完善平等保護産權的法律制度等理論層面的舉措,也包括諸如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産權案件、嚴格規範涉案財産處置的法律程序、審慎把握處理産權和經濟糾紛的司法政策等操作層面的做法。

國有資産保護的話題一直備受關注。《意見》提出,要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産監督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明晰國有産權所有者和代理人關係,推動實現國有企業股權多元化和公司治理現代化,以制度化保障促進國有産權保護,防止內部人任意支配國有資産,切實防止國有資産流失。

“國內外的經驗都表明,完善産權保護法律制度,是産權最有力、最基本的保護方式,是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制度基礎。”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所長銀溫泉表示,有效的産權保護法律制度有助於增加市場交易主體的安全感和獲得感,對社會反響較大、存在較多疑點的案件,甄別和糾正若干典型案例,有利於給社會以法治引導,喚起社會各界對保護産權的普遍認知。

完善保護機制

加強政府誠信、推進依法行政,是保護産權的重要舉措。換言之,推進産權保護法治化的關鍵在政府。

當前,我國公權力對産權的保護依然不到位,公權力侵害産權的現象時有發生,諸如政府違約、政策不穩定,公職人員不作為或亂作為,行政干預司法等行為,客觀上對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的産權和合法權益造成了侵害。“無論是産權的有效界定,還是依照法律程序保護産權,都離不開政府作用。從改革實踐看,完善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對於産權保護法治化具有決定性影響。”遲福林説。

針對上述問題,《意見》提出完善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和政務誠信建設,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嚴格兌現向社會及行政相對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認真履行依法簽訂的各類合同,不得以政府換屆、領導人員更替等理由違約毀約。

專家表示,在産權保護上,政府必須帶頭作出表率——

一是要推進法治政府和政務誠信建設。各級政府要嚴格兌現政策承諾,認真履行在招商引資、PPP合作中依法簽訂的各類合同,不得以政府換屆、領導人員更替等理由違約毀約。確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變政府承諾和合同約定的,要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並對企業和投資人因此而受到的財産損失依法予以補償。

二是要完善財産徵收徵用制度。要合理界定徵收徵用適用的公共利益範圍,不將公共利益擴大化,細化規範徵收徵用程序,同時進一步明確補償的範圍、形式和標準,有效解決徵收徵用中公共利益擴大化、程序不規範、補償不合理等問題。

“隨著上述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實及政府管理體制改革的加快推進,政府公權力的運行將得到有效規範,這對於樹立政府良好形象、提升政府公權力的權威和公信力,將産生深遠影響。”銀溫泉説。(記者 顧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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