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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為何如此重視産權保護?

2016-11-27 19:5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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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27日電(記者 陳煒偉、安蓓、林暉)《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善産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産權的意見》27日全文發佈。在相關法律反復提出保護産權的基礎上,此次以中央名義發佈的頂層設計文件更強化了産權保護的法治化路徑。中央為何如此重視産權保護?

説到産權,大多數人首先想到的是個人房産。實際上,産權不僅包括物權這樣的有形之産,其內涵正逐步豐富和擴展。

“現在的産權概念,不僅包括經濟領域大家熟悉的物權、債權、股權等,也包括跨經濟領域、社會領域、文化領域、環境資源領域的知識産權、各種無形財産權(如人力資本産權)以及自然資源資産産權等。”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教授常修澤介紹。

《孟子·滕文公上》曰:“民之為道也,有恒産者有恒心,無恒産者無恒心。”由此可見,産權自古以來就是穩定人心、推動社會發展的“定盤星”。

從國家經濟運行看,産權制度是現代國家治理體系的基石,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制度文明之所在。

國家歷來關注産權保護。從改革開放初期在農村建立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到上世紀90年代推進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從2004年將“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産不受侵犯”寫入憲法,到2007年出臺物權法,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産權保護制度逐步形成,産權保護法律體系初步建立,全社會産權保護意識不斷增強。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對産權保護提出新要求。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完善産權保護制度,國家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産權和合法利益;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健全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産權保護制度,加強對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和自然人財産權的保護;“十三五”規劃建議指出,推進産權保護法治化,依法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權益。

但也要看到,當前我國産權保護狀況仍不樂觀,特別是不同所有制經濟産權保護不夠同等,公權力侵害私有産權、民營企業資産被違規查封扣押凍結等現象時有發生,公有産權受侵犯、國有資産流失現象依然存在,侵犯知識産權的行為易發多發。這些現象都對經濟社會發展造成不利影響,亟待解決。

“中央文件是切中時弊的,文件的發佈對於矯正並穩定社會預期,給整個社會提供‘定心丸’具有重要作用。”常修澤説,中國改革開放正處在重要的歷史時刻,當下提出並強調完善産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産權,意義重大。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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