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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將協助代耕農回原籍恢復戶口

2016-11-29 09:20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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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在11月17日刊發南方調查《“黑戶”帽子別再傳下去了》,報道了東莞市黃江鎮信宜籍代耕農群體戶口懸空近30年之事。東莞市公安局近日回復本報表示,將對轄區內代耕農做一次摸底調查,引導和協助代耕農中的無戶口人員回原籍辦理恢復戶口,同時協助非東莞戶籍代耕農辦理社會保險。

東莞市公安機關的調查顯示,代耕農是我省農村改革後,珠三角地區出現的一種特殊社會現象,上世紀80年代初,原東莞縣黃江公社梅塘大隊管轄的龍見田、田心、大冚、舊村4條自然村人少田多,勞動力嚴重不足,為解決這一矛盾,避免田地丟荒,當時的黃江公社同意梅塘大隊將一部分田地以代耕的形式交由信宜籍的農戶代耕。因此,從1980年開始陸續有信宜洪冠、茶山、懷鄉3個公社的農戶舉家前來代耕。

入莞一年後,代耕農向當地公社提出入戶申請,在黃江公社或梅塘大隊開出戶籍接收證明,並從1981年起陸續回家辦理戶籍遷移證。不過,在1981年,僅有9戶40人成功落戶黃江,同年及其後遷出戶籍的其他人被暫緩落戶,而他們在信宜的戶籍已被登出。

東莞市黃江鎮政府表示,2003年以來,該鎮逐步引導符合政策入戶條件的代耕農落戶東莞,直至2014年12月,符合條件的33戶代耕農(包含1981年入戶的9戶代耕農)已全部在黃江入戶。

記者了解到,1980年從信宜陸續遷來東莞的代耕農中,部分人當年在梅塘大隊開具了戶籍接收證明,而此後在入戶審核中,相關部門認為梅塘大隊不具備戶籍接收的權限,其開具的接收證明無效,這批代耕農因而排在2002年相關解決方案的入戶“紅線”之外。近年來,部分無戶籍的代耕農已返回茂名信宜原籍辦理入戶手續。

東莞市公安局表示,目前東莞市對於代耕農問題的政策明確,符合入戶條件的代耕農已全部辦理了落戶手續;而不符合入戶條件代耕農則按照流動人員政策服務管理。東莞將嚴格執行《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規定,指導協助非東莞戶籍的代耕農辦理東莞居住證和社會保險,享受東莞市的社會公共服務。  (記者/李書龍 方鎮彬)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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